2014年7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新修订发布的《饲料标签》(GB10648-2013)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涉及绝大多数进口饲料产品,包括商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如乳清粉、鱼粉、宠物食品等,企业须修改现有标签,使标示内容符合新标准要求。
新版《饲料标签》在旧版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技术内容差异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了产品的适用范围;二是规范了产品名称和原料组成的标识要求;三是增加了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等术语的定义和标签中“不得标示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内容”的规定;四是增加了饲料添加剂、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和维生素预混合饲料应标明推荐用量及注意事项的规定;五是增加了对进口饲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存条件及方法等标识的规定;六是对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的标示重新进行规定;七是增加了动物源性饲料、和转基因产品的特殊标示规定。新国标在适用范围、标示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方面均有修订,在执行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新标准实施后,如果进口饲料产品标签不符合国标要求,依据相关规定,须将货物调运至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加施符合标准的标签后方可销售使用。各进口饲料企业应认真学习和理解新《饲料标签》的各项规定,做好饲料产品新老标签的更换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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