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弟读大学早已没有门槛,而在城里读小学初中也没有太大问题,仅仅高中3年是个瓶颈。虽然高中教育已不是义务教育,但我们仍然有足够的理由来为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高中教育而呼吁。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上大学仍是莘莘学子和亿万家庭的梦想,对贫困的农民工家庭来说这一梦想更为现实和迫切。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没受过高等教育的农民工子女,必然处于劣势。
很多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学生,到了初二初三,因为看不到希望,便产生厌学情绪,开始自暴自弃。很多优秀学生为了考高中,不得不转回老家上学,不仅再一次承受与父母分离的痛苦,还因为难以适应骤然改变的环境导致成绩下降,需要一段适应期。
其实高中3年的教育成本主要由受教育者直接或间接负担,近几年不断有两会代表及学者提出:宏观上,应该全国一盘棋,实现教育经费的“可转移支付”;微观上,更广泛地推行学生随身携带的教育券制度,而且实行可跨地区的结算使用。从这两个层面解决了教育经费的“支出流动”问题。
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城市读高中难,一些省市地区开始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目前天津、新疆、福建、安徽、哈尔滨等地城市高中段校门已向农民工子女敞开。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天津市的职业教育首先砍掉了阻挡在农民工子女面前的门槛。2005年5月,天津市教委要求全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民工及其子女开展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农民工子女入学。为了满足这部分学生继续学习的要求,在高职招生计划中,天津市列出专门计划,农民工子女可参加天津市面向中职、中专、中技三校生的春季高考,进而被录取到天津高职院校,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门制定了措施,要求各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农民工子女有学上、上好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后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新疆参加中考,无论是上普通高中还是中等职业学校,渠道都是畅通的,没有政策障碍。
2007年,福建省教育厅正式下发的《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完成初中学业的学生,需要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生招生考试。这是该省首次出台的取消对外地户口限考的规定。
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也许只有逐渐打破“户籍壁垒”,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高中的愿望才有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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