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进一步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要尊重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要坚持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和杠杆原理来组织和指导结构调整,千万不能“一刀切”,同时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引导农民沿着正确的产业发展方向顺利前进。只有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科学转型升级,才能够获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增收”。
(二)推进民族地区村建设需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大通模式”是西部民族地区探索村建设道路的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成功典型。它既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也有民族地区的共性。从西部民族地区的大背景着眼,只有妥善处理好如下6个关系,村建设的成果才能不断巩固和扩大。
一要处理好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与国家大力扶持的关系。基础设施匮乏、现代产业薄弱、县域财政困难、城镇现代文明辐射效能低,是西部民族地区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共同困境,是复杂的历史原因造成的,很难单纯靠民族地区自身努力来解决。因此,需要国家不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东部发达地区提供有针对性的对口支援,同时也需要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继续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精神,脚踏实地、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加快发展。
二要处理好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与政策连续性的关系。西部民族地区县穷民贫,家底单薄,在探索发展道路的过程中,既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又要防止盲动冒进、标新立异,错把推倒重来、反复折腾当创新之举。经过深入调查、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后形成的发展思路、政策措施,一定要做到换届不换套路,一届接一届干,“咬定青山不放松”。只有这样,才能积跬步以至千里,否则将劳民伤财、涣散人心。
三要处理好典型带动、重点扶持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受到环境条件的限制,在创新尝试的风险面前往往表现得审慎甚至保守,需要先进带头、典型开路、事实说服。因此,在村建设进程中,各级政府往往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地方作为典型和示范,优先予以发动和扶持。事实证明,这样的选择是明智和有效的。但是,村建设的目标是共同致富,因此,在树立典型、扶持先进积累成功经验之后,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及时转移工作重心,通过建立和完善带动机制,统筹好城乡之间、民族之间、先进与后进之间的共同发展,不能满足于锦上添花,而应当在雪中送炭上多下功夫。
四要处理好现代化、市场化发展与民族特色的关系。民族地区的发展目标是实现现代化,而现代化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进行的。这就决定了必须积极引导各族人民努力适应现代化、市场化的发展需要。但是,各地区、各民族的现代化都必须立足自身的现实条件,迈向市场也需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只有扬长避短,用足现有的资源条件,才是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选择。因此,要通过激发、调动、肯定、尊重基层民众的自主性、创造性,来充分发掘、有效利用地方优势资源、民族传统文化和人民创造智慧。
五要处理好一般教育培训与长远人才队伍建设的关系。民族地区的建设发展离不开人才。但是,在区域发展差距多年无法缩小的情况下,一般学校教育产出的人才成果往往被“孔雀东南飞”和“麻雀东南飞”的推拉效应销蚀了。因此,在一时还无力“筑巢引凤”、根本扭转人才大量流失局面的情况下,广大西部民族地区各级政府需要根据本地资源的开发、产业调整的方向,借助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政策东风,围绕办好、办精、办实服务本地产业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调整基础教育的内容、目标、手段,把人才培养、劳动力培训与地方实业振兴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确保大批能扎根、用得上、有潜力的乡土人才源源不断地投身到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农业农村发展的大潮之中。
六要处理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宗教事务的关系。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因此,应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同时,也要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并始终把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要尊重民族信教活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工作积极性,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管理进程;要发挥好统一战线优势,理顺民族情绪,化解民族矛盾,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促进各民族以及民族内部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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