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审计工作为村建设服务的宣传力度。在开展各项涉农审计的同时,大力宣传加强审计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主动为各级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发挥涉农审计的宏观作用,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关心、支持涉农审计,各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农民欢迎的良好氛围。
二是整合审计机关内部资源优势,扩大农业审计覆盖面。审计机关内部实行上下联动、涉农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联动开展,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分工协作,扩大农业审计覆盖面。围绕推进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提出农业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和措施,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三是关口前移,建立健全村建设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预警机制。加强与有关涉农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与信息,对各级各类村建设资金进行全程监控,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监督的预警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涉农项目建立定期审计制度。
四是在经济责任审计和预算执行审计中突出涉农资金监管。结合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发展和壮大区域经济;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农机、扶贫等有关部门涉农资金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村提供财力保障。
五是强化审计结果利用,提升审计效果。加强审计结果的宣传和公告,充分利用审计信息资源、审计结果公告以及新闻媒体手段等,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促进建立和完善村建设的诚信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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