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村级基层民主建设 。首先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村民委员会成员牢固树立党的领导观念,自觉维护和尊重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健全村委会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重大事项提前向村党支部请示报告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村支“两委”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保证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其次要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党支部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好一些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重视、关心农村青年妇女组织;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民事纠纷;重视、加强民兵组织建设,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再次,大力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建立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不断创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保障村民对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高农村民主自治水平。重点结合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和村建设,突出抓了150个村级组织的“三化十二制”建设,即在村党支部工作中,建立支委会工作、两委联席会、村级重大事项联章联签、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等四项制度,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让民放心;通过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委会工作和村民管理等四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法制化,让民安心;通过建立村务公开、民情恳谈会、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等四项制度,推进民主监督程序化。让民舒心。
五、抓村级基本保障建设。建立农村保障机制,使村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一是在工作上支持鼓励。对于村干部的工作,党组织多肯定、多鼓励、多体谅、多支持,做到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支持村干依法大胆工作,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对于恶意诬告或打击报复伤害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地坚决制止,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打击惩处。采取争取上级支持、自筹资金等多种途径,修建或维修好村部,为党员干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服务群众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在经济上改善待遇。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为在任村干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给退下来的村干发放补贴等,切实解决他们后顾之忧。调整在职村、社区“三大主干”误工基本补贴,在原有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900元,作为误工基本补贴,与绩效考核挂钩,由乡镇党委监督实施;调整离任村、社区“三大主干”的生活困难补助,累计任村支书、村主任达16年(含16年)以上的,在原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200元,并逐年增加对村、社区的转移支付,保障各项补贴和补助到位,每年县拨付村级组织活动经费村均8000元,并形成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三是在政治上提高地位。对表现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实行重奖,并积极争取乡镇事业单位有计划按比例地把他们招聘录用为工作人员。坚持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坚持从年轻、优秀村干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四是在生活上关心照顾。千方百计地帮助农村党员干部解决生产、生活和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村干部因公致伤致残或造成个人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争取县、乡帮助他们解决医疗费用或给予适当补偿。五是在精神上表彰激励。对那些公正清廉,努力工作,为农村发展和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优秀村干部,充分肯定成绩,给予表彰,并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在社会上形成尊重基层干部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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