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县从今年起为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新建的农村沼气池在省、州每口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助500元,使每口沼气池的补助资金达到了2000元。这是笔者日前在弥勒县能源办获悉的。
据了解,弥勒县的农村沼气建设起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当时该县对每建一口6立方米容量的农村户用沼气,给予500元的补助。
2006年起,该县决定加大力度发展农村沼气,他们除认真落实农村沼气国债建设、省级能源建设项目等涉及农村沼气建设的项目任务,用好其项目经费外,再次自筹资金,对全县农村沼气建设进行补助扶持。当时国债沼气建设的补助资金已达到了每口补助1000元,该县财政每年还安排100万元专项费用,对4个坝区乡镇农户每建一池补助500元,对8个山区乡镇农户每建一池补助800元。2009年又借助国债项目和省、州沼气能源的建设项目补助,每建1池的现金补助由2008年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
同时,为了保证已建沼气池的效益,至2010年全县共配备了96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村沼气技术人员,建立起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沼气技术服务网络,设置了35个村级服务点。全县农村沼气建设得到了快速推进,已建成使用的农村户用沼气突破了两万口大关,建立了多个“精品沼气示范村”,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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