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天,教育厅长叮嘱“安全第一”同时划定中小学幼儿园五大收费禁区 农村新报讯 农村新报讯(记者文凯)9月1日,是全省中小学生秋季开学第一天。在8月31日召开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叮嘱全省校长们“安全第一”,要把学生当成自家孩子看待。
针对开学安全问题,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强调,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一定要检查到位,不留死角;一定要整改到位,不留隐患;一定要责任到位,不存侥幸”的总体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集中领导、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在开学前后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刘传铁还要求省内各学校要防控辍学,重点关注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要组织好新生报到,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在册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的,或者招生范围内到了入学年龄未入学的,学校都要一一进行核查走访。
会议上,教育厅重点强调了我省划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五大收费禁区,要求各学校规费收费行为,做到一分都不能多。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严禁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这意味着,“择校费、借读费、补课费、兴趣班费”都不能收,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订购学生奶、购买校服、购买商业保险等。刘传铁表示我省开学检查将收费作为检查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9月1日起,《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将为全省义务教育段的23万多名学生“保驾护航”,要求校车要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投保保额不低于40万元。
据教育厅提供的数字,截至2014年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公共交通等其他渠道上下学人数为124.15万人,乘坐校车上下学人数为23.69万人。根据新办法,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校车服务。提倡设立校车专营公司,实行校车运营专业化、集约化服务和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关于校车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校车营运成本,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示。一经确定,经营者和学校不得擅自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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