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高海波
7月1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控释肥料》行业标准正式实施。由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共同承担起草的这个标准,规定了控释肥料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由各种工艺加工而成的单一、复混(合)、掺混(BB)控释肥料。
业内人士认为,《控释肥料》行业标准的实施将有效界定缓释肥与控释肥,净化控释肥市场,促进行业有序竞争,让更多的农民认可和接受控释肥。
缓控释肥由“缓”向“控”发展呼唤新标准
近年来,我国缓控释肥料产业发展较为迅速,已经成为我国化肥行业发展的新方向。
为规范缓控释肥行业健康发展,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了《缓控释肥料》行业标准;2009年9月1日实施了更加普适的《缓释肥料》国家标准,《缓控释肥料》行业标准同时废止;并陆续实施和制定了《硫包衣尿素》、《脲醛缓释肥料》等标准,但一直没有控释肥料标准。该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山东农业大学张民教授表示,随着我国缓控释肥的研发和产业化水平的发展,缓控释肥现在已逐步由“缓”向“控”发展。事实上,目前我国已有一批研究机构和生产企业研发出了控释肥料产品,并实现了产业化,然而现行的《缓释肥料》国家标准已不能概括控释肥料的特征。
与此同时,各科研机构特别是众多化肥生产企业在缓控释肥发展中看到了无限商机。该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国家缓控释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山东金正大公司副总裁陈宏坤介绍,由于我国缓控释肥发展很快,市场上鱼龙混杂,许多达不到控释效果的肥料,也被冠以“控释肥料”在市场上销售,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与此同时,国外控释肥料进入中国市场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因此,为规范生产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我国控释肥料健康发展,急需建立统一的标准来对控释肥料进行规范。
在此背景下,2010年4月,工信部下达本标准制定计划后,标准起草小组开展了大量资料、样品收集、实验验证和市场调研工作;先后在上海、山东和北京等地进行了多次讨论,广泛征求业内专家意见;收集、借鉴欧洲、日本、美国先进的标准技术指标和检测方法;向89名肥料标委会委员发送了征求意见稿,最后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本标准。
新标准的出台使产业发展有章可循。张民表示,行业标准不仅符合我国控释肥料发展的实际,还保障了在执行过程中的“科学性、前沿性、可行性”及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适用性,对规范控释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质量监督,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标准跟上了整个产业的发展趋势
“与原来的标准相比,新标准的要求更加严格。”标准起草者之一、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研究员徐秋明说,新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还充分借鉴了欧洲、美国、日本等世界上缓控释肥产业比较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标准指标,使得新行业标准跟上了整个产业的发展趋势。
据了解,控释肥料养分的释放特征是评价该肥料潜在有效性的关键。从国际市场看,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和以色列等国的控释肥料产品,均以释放期作为控释性能主要参数。
参考以上国家标准的测定方法,根据对收集到的18个国内外控释肥料样品的测定结果,总结我国的实施经验和对控释肥料养分释放率测定的数据与资料,新标准对控释肥料提出了符合我国实际的指标要求,即控释肥料在25±1℃的静水浸提中,应满足24小时的初期养分释放率12%;28天的累积养分释放率75%,与国际接轨;在标明的释放期内,累积养分释放率80%。
张民表示,这些指标表明,控释肥料要比缓释肥料规定更严格,误差范围更小。控释肥肥料释放期、释放曲线、释放的模式也不同,有些作物前期养分需要得少,肥料养分释放得就少,后期作物长得快需要大量养分时,肥料养分释放得多,比如玉米在50~60天时需要大量养分,所以肥料养分释放不是平均的,而是根据作物养分需要的多少来释放,形成释放曲线。同时,标准还要求在包装袋上标明总养分含量、配合式、养分释放期、控释养分种类、第7天、第28天和标明释放期的累积养分释放率等相关信息。张民建议,标准对规范控释肥料使用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企业应该按照标准生产,共同维护控释肥料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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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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