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敬平
国务院日前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数已达到2.4亿人。2.4亿,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也就是说,全国五个人中,就有一个农民工。他们奋战在全国各条战线上,为建设现代化祖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可是由于受政策、体制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么庞大的群体却是弱势人群,受到很多不公正的待遇。其表现在各种保险的缴存、累积和享受上。一是一些企业不愿给农民工交保险;二是即使交了保险如果到另外的地方工作,保险也不被新地方认同,成了纸上的馅饼,可望而不可及。偏偏农民工又是流动性最大的一个群体。因而,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工呼吁改革现行保险制度的声音越来越强烈。
如今,国务院批准了几部委联合制定《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也就是说,自此以后,农民工不论如何流动,医保都可以互认并累积。这对于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福音。人食五谷,没有不生病的。特别是农民工,很多人文化水平低,缺少专业技术,因而大多数人都从事危重的行业,受伤流血的机率更高。现在的医院看病又贵,医疗保险对农民工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过去,很多人由于没有医疗保险,再加之收入又低,生病或受伤往往采取小病忍、大病挨,实在受不住才去药店或私人小诊所买点药治一下,有的因此延误了病情。现在好了,农民工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凭医疗保险到医院看病就医了。国家现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和创造和谐社会,实行医保互认无疑是一个具体举措,肯定会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工的大力欢迎的。
此外,该(纲要)还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制度整合和城乡衔接,促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经办管理。探索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新农保实现省级管理。全面实现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地(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基金调剂制度,积极推进省级统筹。这又为广大农民工养老提供了一大保障。
愿这种福音越来越多,让农民工这些弱势群体挺起腰杆堂堂正正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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