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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市民化:新型城市化的战略目标


    张英洪

    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长期从事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尤其关注农民的基本权利。主要著作有《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认真对待农民权利》等。

    主持人:本报记者 施维

    嘉宾: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英洪

    当前,中国城市化发展进入新的拐点,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首次超过50%。城市化成为继工业化之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巨大浪潮中,我国许多地区提出了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的目标。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新型城市化的内涵,他的核心内容为何?本期对话,我们请来了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英洪和大家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们应当如何理解新型城市化的核心定义?它包括哪些方面的重要内容?

    张英洪:之所以提出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是因为已有的城市化道路存在许多突出问题。当前,学者对新型城市化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和侧重点。2010年我们在课题研究中提出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化道路,认为新型城市化是空间布局合理的城市化,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城市化,是善待外来人口的城市化,是产业结构优化的城市化,是生态环境友好的城市化,是发展民主法治的城市化。我国城市化面临的两个基本体制前提是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城乡二元体制。因此,推进新型城市化,一方面要改革农村集体所有制,维护和实现农民的财产权,保障农民带着集体产权进入城市化;另一方面要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维护和实现农民的平等权,保障进城农民享有公民权利实现市民化。从根本上说,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就是要维护和发展农民在农村的财产权,同时实现进入城市的农民的市民化。

    主持人:中国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0%,标志着中国社会结构迎来一个历史性的转折。但是,中国的城市化也存在很多深层次问题,对此您怎么看?

    张英洪:现在有很多说法,比如“半城市化”、“伪城市化”等等,核心指出的一个事实就是人口城市化滞后于土地城市化,光有速度、没有质量的不平衡的城市化是不可取的。这要求我们也必须正视当前我国的城市化存在几个重大误区:

    一是将城市化等同于城市建设。城市化就是要将进入城市的农民化为市民,而城市建设是指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城市建成区的扩大、城市经济的增长、城市社会管理的完备等方面。应该说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但城市化的成就却要远为逊色。

    二是要农民土地不要农民,要劳动力不要劳动者。城市的扩张需要大量的土地供给,于是,近郊农村的大量土地被低价征收转变为城市用地,但被征收土地上的农民却没有相应地实现市民化。同时,城市的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供给,于是,全国农村的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入城市务工就业,但进城务工就业的劳动力却没有相应地实现市民化,造就了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中国的失地农民问题和农民工问题,都是畸形的城市化发展模式的产物。

    三是对农民工等外来流动人口重在治安管理而不是重在提供公共服务。长期以来,各个城市对涌入的大量农民工等外来流动人口,主要采取治安管理的方式进行社会管理,而不是将之视为移居城市的新市民从而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将进城农民不是变为新市民而是将之变为农民工的城市化模式,将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在城市内部进行重新复制,形成了新的城市内部二元结构。

    主持人:您刚才谈了几个问题,核心问题都是把城市化的关注点落在城市的建设上,而忽视了人的发展?

    张英洪:城市化不是城市发展,城市化的本质是人口的城市化,也就是农民的市民化。农民市民化就是进入城市就业定居生活的农民获得市民身份,享受市民待遇,真正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的新市民。这应当成为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战略目标。

    当然,农民市民化并不是要将全部农民都实现市民化,而是要将包括城郊农村地区就地城市化的农民和其它广大农村地区异地进城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后代(所谓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市民化。对于未迁入城市就业生活而在农村从事农业的职业农民,应当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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