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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金融的探索与实践


    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安全可靠的风险控制“防火墙”,是持续化开展“三权”抵押贷款的保障。农民厚道而讲诚信,对贷款使用谨慎,一般不会故意坏账。我市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运行一年多来,没有一笔农户不良贷款,证明运行情况良好。针对可能出现的坏账,由政府、融资机构、农民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都感到压力巨大。为此,我们建立了风险和坏账的分摊机制,贷款损失大体由政府、融资机构、农民各承担1/3。具体操作上,一是政府出资成立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一旦发生坏账,净损失的35%由专项基金补助,其中市级承担20%,区县承担15%。二是构建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伞形”担保体系。组建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市国资注入3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入15亿元,形成45亿元注册资本金。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筹管理、两级联动的思路,兴农担保公司又在30多个区县各组建一家注册资本金1亿元的子公司,形成80亿元左右,覆盖全市的“伞形”担保体系,按担保法规定总体上可担保贷款800亿元左右。三是承贷农户自担1/3。当坏账发生时,农民作为贷款使用人理应承担相应责任,融资机构有权依法对农民的抵押财产进行处置。实际操作中,为保护农民的利益,针对已发生的坏账,融资机构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与借款人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将资产转让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为保证农民利益的底线,资产管理公司按优先+市场化的原则,出租给无力还贷的农民,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避免造成新的社会问题。同时,农户如果自愿并符合转户条件,还可转户进城,获得城镇就业、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保障。

    强化农村基层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金融机构农村基层服务体系,是搞活农村金融的支撑。我们积极引导支持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网点向区县、乡镇延伸,目前已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农商行、重庆银行等近10家银行从事“三权”抵押贷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也覆盖了全市大部分区县,乡镇POS机布设和定时流动金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我们不断创新抵押贷款方式,针对农业产业化和种养大户的特殊性,推出“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基地+农户”等信贷方式,并限定贷款审批时限,提高办贷效率,为农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得益于相关制度的创新,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量呈现出较快增长之势。2010年,重庆发放“三权”抵押贷款只有30多亿元,2011年上升到180亿元,今年可能突破300亿元,2015年有望达到1000亿元。当1000亿元资金投向重庆农村时,必将显示出巨大经济推动力。

    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相关制度还在不断探索完善中。我们相信,通过激活农村金融,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建设等,一定能在金融的助推下,逐步实现现代化,进而大幅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

    (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此文系黄奇帆2012年在中国农村经济论坛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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