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郜晋亮) 2011年,青海省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38.06亿元,比上年增长14%,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资金达到23.25亿元,救助各类民政保障对象144万人(次)。
目前,青海省已建立并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了城乡低保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现了五保供养制度、孤儿保障制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和高龄老人补贴五项制度的全覆盖。同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同比提高10%以上。完善和落实了玉树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和取暖补助政策,适度拓展了孤儿、残疾人的福利保障和救助服务,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医疗救助、困境儿童救助和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范围,特殊群体适度普惠型福利服务取得了明显突破。
据青海省民政厅有关人员介绍,2011年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玉树灾后重建和社会福利、社区服务、防灾减灾、社会事务、优抚安置等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共七大类23项202个,项目总投资14.81亿元,较上年增长58.1%,带动社会和个人投资22.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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