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当前,我国正进入经济社会结构的调整期和城镇化加速阶段的下半场,这为广大农民转化为城市蓝领中等收入群体提供了新契机。然而农民成为蓝领中等收入群体的通道还存在很多障碍,如何打通农民成为蓝领中等收入群体的通道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打开农民成为蓝领中等收入群体的通道既重要又迫切
在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中,社会阶层的变动,尤其是中产阶级的兴起和壮大,是一个普遍性现象。中产阶级不仅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产物,更是社会转型的结果。要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构建稳定的“中产阶级社会”必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社会来源基础。目前,作为我国蓝领中等收入群体来源的农民队伍在不断壮大,经济结构转型、人口城镇化推进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为农民成为蓝领中等收入群体带来了机遇。构建稳定的“中产阶级社会”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社会来源基础,当务之急是破除阻碍农民成为蓝领中产阶级的“藩篱”,打开农民成为蓝领中等收入群体的通道。
制约农民成为蓝领中等收入群体的障碍
一是农民财产性收入偏少。一直以来,农民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出售房屋受到法律限制,而且投资渠道狭窄。农民不但总收入偏少,而且财产性收入来源途径单一。此外,还存在农民财产性收入地区差距,农民内部群体财产性收入不平衡,农民与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不协调等问题。
二是农民身份受到约束。推动农民成为蓝领中等收入群体的关键是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然而,实际情况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就业,不能同城市人一样享受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不能实现农民身份上的根本转变,在户籍、就业、住房和教育等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歧视和限制。
三是农民不利的政治地位。我国宪法赋予了农民特殊的宪法地位,从规范意义上说,这意味着农民拥有较高的政治地位。然而,宪法规定的农民特殊地位大多仅停留在字面上,现实中农民真实的社会地位并不高。农民在政治权利、政治参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政治情感淡漠、政治认知模糊、政治行为投入不足等现象普遍存在。
四是农民的职业技能培养体系发展滞后。我国产业工人有2/3是农民工,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劳动力转移增收、融入城市主流社会的关键。然而,针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养体系发展滞后。一方面,产业工人主体从城镇居民转变为农民工群体,中国产业工人的社会地位持续下降,原有的相对完善的职业技能认证体系和企业内部的“师徒制”培养体系几近瓦解。另一方面,亟须职业技能培训的农业人口和进城农民工没有办法享受到廉价优质的职业技能教育。
造成农民上升通道不畅的深层次原因
第一,产权制度供给缺失。我国城乡土地产权制度、住房产权制度、资金产权制度不一致。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缺陷使农民与土地财产性收入“绝缘”,农民无法将其转化为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资本。农民的房屋、土地等资源缺乏合法的产权制度作保障。农房、土地等各项产权确权颁证不完善,且无交易平台。
第二,城市资源供给制约。城市不能满足大量农民工转市民后对就业机会的需要。有限的住房资源使得城市通过设置较高的住房准入条件限制农民工转为市民。许多城市通过教育机会限制,阻碍农民工成为新市民。
第三,农民政治地位相对弱势。许多农民一方面缺乏政治参与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比较注重自己的切身物质利益,参与政治热情不高。选举制度不健全,尚未形成健全的农民参与政治的运行机制和程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比较低,缺乏真正的利益代言人,降低了农民政治参与的能力。
第四,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缺乏统一的农民工教育培训服务组织管理机构,缺少对农民教育培训的统筹协调。农民教育培训监督制度不完善,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缺少高效服务。缺乏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也影响了农民工培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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