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强
2006年,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要求,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2007年,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进一步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细化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确保“一补”政策(即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做好“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要求。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的设立和实施,使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得到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有了经济基础,让农村孩子能上得起学、上好学也开始成为现实。近年来,国家相继实施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满足了200万新增学生的就学需求和197万新增寄宿生的住校需求。同时,国家逐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目前标准是小学生每年400元,初中生每年600元,一些地方还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针对农村师资的薄弱环节,国家通过“特岗”教师计划、城镇教师支教、城乡教师交流等措施,为农村学校输送优质教师资源,并在国家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教师培训重大项目中,对农村教师培训予以重点扶持。同时,通过实施远程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覆盖1亿多农村中小学生。
针对农村学生营养不良的问题,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多亿元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所有26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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