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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脉西部农村公共交通“慢性病”


    改善西部农村公共交通的有效路径

    农村居民出行难、出行贵的根源在于政府对公共交通的资源配置失衡,从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这三大差距的标准衡量,各级政府在“道义”上必须有所作为。改善农村公共交通之“道”即路径选择,之“义”即价值合理性。笔者将从这两方面予以阐释。

    改善农村公共交通的大“义”就是要在“行”方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既是各级政府的义务,亦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是服务性政府应当追求的价值。具体的“义”应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一是安全可靠,二是方便快捷,三是经济实惠,四是管理有序。

    基于前述的“义”的价值要求,笔者将就重庆市永川区改善农村公共交通的做法进行分析和阐释。

    “道”之一: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和政府的强制作用。永川区专门组织了人员对区内农村公共交通现状、客运经营潜在市场、行政村自然村的分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分布,农村居民人口分布、出行习惯、非法运营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和研判。结合现代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要求,编制了包括农村公路建设与整治、安全设施设置与完善、线网分配与布局,车辆投放与运营管理等内容详实的《关于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善农村公共交通的规划》,并在区委全委会、区人代会上作出决定,用一年时间攻坚,全面实现村村通公共客车。

    “道”之二:积极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永川区根据客运车辆运行所需道路标准,对已建成的农村公路进行道路搭接,对高路堤和临水路段安装安全护栏,对路面差的路段进行整修,对路面窄的路段增设错车道,对将通行客车的危桥进行加固整治,设置标志、标牌、标线,修建招呼站亭,明确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同时选择适合农村公路运行的安全可靠的客运车辆、车型,对车身长宽、发动机功率等关键性功能指标做出了硬性规定。从硬件上彻底解决规划线路不能通客车的问题。

    “道”之三:优选农村客运经营主体。一方面不能实行个体经营和以公司名义挂靠经营的变相个体经营,以防止个体经营者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责任,避免高票价、超载、超速、停运、罢运等见利忘义的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提高准入门槛,选择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的运输企业,有条件的地区最好像永川区一样选择国有企业。让国资部门把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充分保障对农村居民的客运服务能落到实处。

    “道”之四: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客运运行方式。根据农村居民出行习惯,永川区突破传统“定点、定线、定班”单一的客运班线管理运营模式,采取区域经营、延伸经营、捆绑经营、专线经营、班线经营等农村客运经营模式,因时、因地制宜开行镇(街)与镇(街)、镇(街)与村、村与村之间的赶集车、早晚车、周末车、学生车等农村客运车辆,充分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道”之五: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永川区政府专门安排资金对已建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整治,提高新建农村公路补助标准,由过去每公里15万元提高到40~50万元。同时,根据多予少取的原则,对农村客运实行低票价(永川区农村客运8公里内收费1元/人次,8公里以上2元/人次,与城市居民乘坐公交车大体相当),且农村客运客源分散、运行效益差甚至亏损,为了保证客运企业和车辆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能持续,在全面落实自2008年燃油税改革后对客运车辆实行的燃油补贴的基础上,还对运营企业安排了保险补贴和运营补贴。

    “道”之六:疏堵结合依法规范农村客运市场。考虑到现有从事非法运营的人员构成复杂,利益矛盾交织,永川区要求农村客运运营公司对原从事非法运营的而车况较好的车辆进行一次性赎买,对从事非法运营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将其中一部分个人素质高、社会责任心强、驾驶技术过关的车主招聘为驾驶员,实现由“黑”转“白”,以减小因为大量投放农村客运车辆而来自既有利益群体的阻力。同时,一手软,一手硬,对继续严重扰乱客运经营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运营车主予以严厉打击,防止黑车抢占合法运营市场,确保农民群众出行安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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