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推进社会保障的“体系化”建设
我国目前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办法,是在走上市场经济体制后,通过对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相关制度的改革逐步形成的。以养老保障制度来说,就存在着公务员、事业、企业、城市无保障居民、失地农民、农村居民、农民工等各种不同的制度,不但资金来源不尽相同,保障标准也相差悬殊,甚至还有相当部分的城乡居民至今也未能纳入到养老保障中来。再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它本应该是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贫困人群,如丧失劳动能力、就业困难人员等,但目前在城镇低保人员中,却有部分是具有劳动能力的自愿失业人员享受着低保待遇。新一轮的改革中,应当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缩小城乡、地区乃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社保待遇差距,最终走向全国统一的国民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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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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