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导报》综合报道 国家发改委2月22日连续下发两则通知,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知明确要求对化肥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
通知要求,从通知印发之日到6月30日,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提前执行淡季价格,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要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通知明确,对化肥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大价格优惠。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充分考虑疫情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
通知还要求,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决定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将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目前多数地区化肥生产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按照两部制(基本电价+电度电价)结算;办公、照明电或部分小型混配肥企业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按一部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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