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24日,从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的新闻通气会透出消息,今年中国新建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已经分解下达至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今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并正式颁布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投资约6000亿元用于土地整治,从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亿亩,补充耕地2400万亩。
据了解,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国土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闫刚在通气会上说,要坚持“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建一片成一片,避免因分散影响高标准基本农田生产经营效果。同时,在《规划》中也有表述称,“十二五”期间要加强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改造提高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新建5000处万亩连片的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据统计,目前我国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份。以往我们保证粮食安全往往背靠18亿亩耕地红线,但在耕地数量难有显著增加之时,耕地质量便尤为重要,这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被提上日程的主要原因。
按照国土部要求,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要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山东有关部门曾算过一笔账,每增加一亩高标准农田,粮食就能增产300斤左右;高标准农田每增加100万亩,粮食就能增产3亿斤左右。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黄鸿翔强调,耕地数量难以增加,耕地质量却可以提高,应该把耕地质量建设作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措施。他建议,应制订耕地质量建设规划,在2030年我国人口达到高峰时至少应该建设10亿亩高标准农田。
(胡健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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