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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本报讯(记者王爱娥)由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GB26130-2010)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百草枯等54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种类。

据介绍,标准中定义的残留物为任何由于使用农药而在农产品及食品中出现的特定物质,包括被认为具有毒理学意义的农药衍生物,如农药转化物、代谢物、反应产物以及杂质等。最大残留限量的定义是,在生产或保护商品过程中,按照农药使用的良好农业规范(GAP)使用农药后,允许农药在各种农产品及食品中或其表面残留的最大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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