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建立联系基层制度的精神,进一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实现红盾护农工作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的统一,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建立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制度。
通知指出,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制度是指总局在一定的时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与所确定的基层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关系,深入了解基层农资市场监管实际情况,及时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科学指导,进一步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
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制度的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一是调查了解基层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总局关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好做法、好经验。二是调查了解基层牵头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三是调查了解基层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取得的成效,重点包括农资质量状况、查处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典型案例以及处理农资消费投诉情况。四是调查了解基层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情况。五是调查了解基层红盾护农行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和农村消费者对联系点红盾护农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六是学习基层干部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尽心尽力、服务群众,甘于奉献、勇于创新,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好思想、好作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队伍作风建设。七是牢固树立关心基层、情系基层的思想,调查了解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听取基层对总局红盾护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
通知强调,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是总局调研和督查的重点,也是总局安排农资质量监测和信息统计的重点。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要在每年的6月30日、11月30日前分别将红盾护农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书面报送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据了解,今年4月份,总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的要求和原则,最终在各省级工商局报送的名单中,研究确定了46个基层工商局为红盾护农工作联系点。(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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