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农机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基础性业务,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要与安监部门及时沟通协调,科学分解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2〕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农机事故统计分析评估制度,全面把握事故特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判断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全面、主动掌握农机事故发生情况,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准确。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积极建立与公安交通部门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根据本地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努力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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