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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合理利用土地


 

  土地利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自古至今,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科学途径探讨,不因时代的变迁而终结。在新世纪土地利用形势日趋严峻、在“四化”协调快速发展的今天,土地利用加剧了社会对这一紧缺资源的供求矛盾,如何坚持可持续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对促进“四化”协调健康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四化”同步中,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土地作为支撑,要协调好其与农业生产争地的矛盾,就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确立审慎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观。推动城镇化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若以牺牲农业用地来推动城市化发展就是盲目的、危险的,结果不言而喻。因而,要根据实际循序渐进,不能盲目跟风,要因地制宜,审慎利用土地。合理利用土地应成为历届政府未雨绸缪之举,成为一代代人民大众的竭力维护和接力监督之举。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对待新型城镇的选址上要慎之又慎,务必做到科学论证,不盲进、不跟风,尊重客观、切合实情,切实制定出适合当地的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并辅以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杜绝圈占、滥占土地和耕地的行为。要站在法律高度,从体制、机制建设上入手,给土地规划利用戴上层层紧箍咒,放眼未来,多部门监督、多学科的广泛论证并征求民众意见,保证土地的合法利用,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可通过城区土地整理,提高城市容积率,特别是在对旧城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利用土地,通过税收、信贷等政策倾斜,鼓励旧城区的土地再开发、再利用,盘活存量土地。这样就能减少对土地的需求,减少对占用耕地的威胁,从而有效保护耕地,从根本上保证“四化”协调建设的顺利实施。

  正确处理好土地与城镇化新型社区建设的关系。在民以食为天的基础上,改善居住条件也是人们生活所必须的,城镇化的发展为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带来了美好前景。现实的国情决定我们不能人人都住上宽敞的别墅。因此,对于人们居住环境、居住空间和居住质量的欲望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畴以内。当然,我们应该鼓励在不影响水土保持、不破坏自然生态平衡,不牺牲农业和粮食生产为代价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利用非农用土地,进行人居环境改善,协调村居设施改造,以缓解耕地保护与城镇建设的矛盾,提升城镇化建设发展水平。当前农村住宅建设的状况是分散无序,新旧住宅双重用地问题时有发生。为节约土地,要结合村社区建设,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引导农民集中建设居民小区,合理确定住宅建筑的密度和容积率,减少自然村落。对此,在“四化”协调发展中,应统筹协调城乡土地布局,将城镇化建设与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规划调整不合理的村落建筑,要提前规划、改造好利于居民生产生活的道路、交通、照明、通信、医疗、卫生保险、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要尊重民意,符合居民实际需求。合村并镇最好不要占用耕地,确因地质环境因素不得不选择新址时,也要保证在原有旧宅基复耕的前提下有序加以引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量力而行,杜绝乱占、多占耕地的违法行为发生。

  处理好建筑材料利用与土地保护的关系。目前,我国房屋建设用砖大多来自黏土煅烧,导致土地甚至耕地遭到大量破坏。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发新材料,保护了耕地,但只堵不疏的权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后,应鼓励建筑业加快推动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开发旧房土废料和新的工业废弃料利用研究项目,加大现有电力工业等废弃料利用力度;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利用地基挖出的粘土作为新的制砖添加材料。切实做到堵疏结合,科学合理利用土壤,减少运输环节造成的新的能源浪费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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