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运行,吉首市给隘口村这样的公司设计了一套制度。比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村组织可选派人员进入合作社监事会履行监理职能,但不直接参与和干预合作社的管理和经营。
同样明确的还有利益分配方式。吉首市要求,公司每年按照所占股资总额的比例分取红利,红利的50%原则上作为追加股本继续投入,另外50%作为基层集体经济收入,合理用于基层公益事业和弥补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不足。
包括隘口在内的第一批试点村,共有4个,投入资本金总额102万元。第一年,4个村共分得红利9.2万元,全部摘掉“空壳村”的“帽子”。
合作的多重效应
村级组织、合作社、农户三方全都受益
截至目前,吉首已有26个村加入了这种合作的阵营。
“党组织活动800元,基础设施建设5000元,兴办公益事业1200元……”走进白岩乡着落村亿利德药材专业合作社,挂在墙上的红利使用公示栏,十分打眼。
支出金额虽都不大,但对于大山深处的着落村,却是破天荒的事。作为首批试点村,村集体两年拿了3.2万的分红。老村委会主任张才伸感慨地说:“钱虽然不多,但感觉路子走对了,村里起码有可以办事的底气了。”
同样提振的,还有基层组织的号召力。“村级基层组织又回到了三农工作的中心。”秦国文说。
杨秀忠举了个例子:每年春天,寨阳村都要组织“护笋队”,提防村里的竹笋被乱扯。以往,村民响应并不积极。如今,却不再愁没人办事。
尝到甜头的,不只是村级组织。
老家并非寨阳村的“外乡人”胡旭,初到寨阳时最感头疼的,便是如何协调与当地村民的关系。“进合作社的路,以前就是村民的地,没有村里的支持,这路修得成吗?”
吉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欧阳清文说,这种合作形式既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输血”,又增强了其“造血”功能,合作社发展的内力更加强劲,农民组建合作社的积极性也更高。
据统计,2012年,吉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78家,2013年增加为108家,比2011年增长了近两倍。
最终受益的是农民。在隘口村,村民们以80多块钱一斤的价格,将鲜叶卖给合作社,合作社将鲜叶加工后出售,扣除经营成本,所得利润的60%又返还给村民。“收入最高的种茶大户,一年可以有十几万呢。”向天顺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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