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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推进“三进村” 建设新农村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三农”工作提出了这样的期待。

  自2007年《城乡规划法》出台后,广东省于2012年通过《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将村镇规划与城市规划提到同等重视程度。但“有新屋没新村”如今仍是不少广东农村的现实情况。

  2013年以来,高要市结合“为民办事问民意”活动,根据农村实际,创新推进规划、法律、科技“三进村”,夯实基层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农业怎样发展,农村怎样建设,农民素质怎样提升,围绕这些问题,‘三进村’是很重要的抓手。”肇庆市副市长、高要市委书记冯敏强说。

  规划进村合理规划农村建设

  笔者1月8日来到高要市活道镇首岭村委会下蝶村时,正好赶上村民叶金泉家搬进新房,他正忙里忙外地招呼来看新房的村民们进屋喝茶。在建好的两层新房内,叶金泉告诉笔者,他家里有5口人,之前住在只有70多平方米的泥砖房里,居住条件很差。

  首岭村村支书钟国荣说,像叶金泉家一样完成了泥砖房改造的,在下蝶村共有42户。村里将规划进村和泥砖房改造相结合,对房屋和巷道进行统一规划,还兴建了储物间、公共卫生间、垃圾屋、化粪池等一系列公共配套设施。“我们还建了1200平方米的停车场。以前村民的车是村头停一辆、村尾停一辆,乱糟糟的进出也不方便,现在好多了。”钟国荣说,统一规划让村容村貌大变样,村民们也真正得到了实惠。

  冯敏强说,高要大多数村庄规模小、布局散乱。村民盖房大多“沿路而建”随意性很大。零零散散的居住状况,不仅浪费了土地,也随之带来了农村的用电、用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量大、建设成本高、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为此,高要市于去年7月在全省县级市率先启动了“规划进村”工作,按照“打好基础、量力而行、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到2017年逐步实现全市自然村规划全覆盖,将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村。

  规划进村的推进,不仅能切实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更能节约用地,更好地守住18亿亩的耕地红线。

  为了避免“好心办坏事”,在规划进村实施过程中,高要市结合“为民办事问民意”活动,充分发动村民参与规划讨论实施的全过程。金渡镇水边社区为了制定规划方案。短短一两个月时间,村里召开了大大小小5次会议,向村民代表征求意见,最后定下规划方案。

  “只有真正尊重村民意愿,规划才不会形同虚设。”冯敏强表示,下一步村庄规划确定后,会在村口挂出大幅的规划示意图,便于村民相互监督,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法律进村提升干群法律意识

  “以前邻里出现矛盾,往往找兄弟或者亲戚帮忙,私下了结,甚至靠打架,现在我们知道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高要市金渡镇水边社区村民夏敬新告诉笔者,法律进村让他们受益颇多。

  金渡镇水边社区法律宣传活动是高要启动“法律进村”活动的一个缩影。该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莫根培告诉笔者,为了更好地向村民宣传法律知识,居委会在社区文化广场布置了宣传展板,把法律知识编成小故事,用漫画形式向村民介绍,“这样大人小孩都爱看,比直接上课讲条文更容易让村民接受。”

  莫根培说,法律进村不仅让村民受益,对社区干部也意义重大。“政府把法律送进村社,不仅可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而且也提升了社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去年以来,高要积极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20个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为民办事问民意”活动,了解农民的法律服务需求,选拔1200多名村干部、退休教师或创业致富带头人兼任法律联络员、普法宣讲员、普法骨干。推进“一村(居)一顾问”,解决村(居)和村(居)民的涉法问题。

  科技进村切实推动农民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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