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2年广东统计年鉴》,目前全国城镇化水平已达51%,广东省达52%以上。但城镇化的具体衡量指标是什么?至今没有统一说法,有的以城镇居民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指标;有的则是以“撤县设市”后以“市域”人口为指标,如深圳、佛山、珠海全境为市,“被城镇化”了;有的则是以无农业为指标,如深圳就成了完全无农业生产的城镇化地区了。我国城镇化已成为政绩口号,因而造成城市扩张迅速、无序,加上20世纪90年代“撤县设市”对城市发展的误导,从而造成种种的潜在危机。
城市无限扩张,鲸吞农村,社会矛盾显现。以广东为例,自“撤县设市”之后,全省共建21个地级市。全省境内皆“市”,下设37个县级市,其中有14个县市已改为市区,还有44个县,即尚有44个农业县。设市之初,各市对市区面积尚有约束,中央对此也仍严格把关。如广州市在上世纪80年代初市区面积为54平方公里,几经努力,到1994年才通过城市规划批准扩大到355平方公里。东莞、中山则一县全域为市,并提升为地级市,引发各县级市争相成为地级市而矛盾重重。近年来,大多地市都把郊区划入市区,又把部分或全部市辖的县级市改为市“辖区”,此一“偷天换日”之举使市区无限扩大。据统计,广州市区面积已达3843.43平方公里,为原来市区的10.82倍;佛山市则扩大到3883平方公里,为原来市区面积的122.7倍;惠州市达2737平方公里,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市区总面积已达20801.5平方公里,可居住2亿以上人口,若按香港市区建设用地面积计则可居住7亿~8亿人口。深圳市2020平方公里,已无地可耕,该市城镇化名列“全国第一”了。
因为市区的无限扩大,农村成了不城不村之地,而“城区”鲸吞大量农村和农用地,并造成大面积环境污染,把农业逼上绝路;城郊不断向外扩展,大量村庄被拆迁改造,社会矛盾日益尖锐,不断出现群体性事件;同时,原农村农民得到征地补偿金,大量建设违建屋出租,成了不劳族,由于不用劳动,青少年也不用读书,导致不少潜在的社会问题。此外,因城市“缺乏劳动力”需大量外来工从事第二、三产业,甚至连农区也靠外来工从事农业生产。外来工居无住所,只能靠旧村屋和搭简易窝棚居住,形成了贫民区。引起的社会矛盾已成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大隐患。
农业危机四伏
耕地不断减少,农业缺乏根基。因城市的无限扩张,农田不断遭鲸吞。以广州市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期,全市有耕地面积16.87×104公顷,其中近郊有2.93×104公顷,花都、番禺有6.63×104公顷,增城、从化有7.32×104公顷。如今近郊耕地已全部消失,花都仅剩2.30×104公顷,已减近半;番禺仅剩4.00×104公顷,行将消失;增城、从化耕地也在急剧减少之中。东莞、中山两市原各有10×104公顷耕地,现在分别只剩1.4×104公顷和3.47×104公顷,各减少86%和65.3%。粤东地区原人均耕地仅0.067公顷,如今约为原来的1/5或1/10了。
特别要指出的是,农业生产环境恶化,耕地质量劣化。主要问题是土壤和水体受污染,造成土壤毒化和无水灌溉农田,使农田失去“生命”之源。土壤和水环境污染不但发生在城镇周边地区,更发生在农村地区。城镇周边主要是工业和生活“三废”的排放,农村则是污染企业“三废”及农村生活垃圾排放,致使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同时农业化肥的过度使用也使农田环境恶化。农村水源泉的污染,使农业失去生机,尤其是平原农村的江河、溪流、池塘受污染。
广东省水污染最严重的是粤东地区,其中流经普宁、潮阳的练江和流经饶平的黄岗河都是劣Ⅴ类水质,早已不宜灌溉。土壤和水源污染使耕地质量劣化,是农业生产的致命伤害。
自然环境受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包括自然环境的人为破坏和环境污染两方面。首先是丘陵山地生态屏障作用受削弱。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广东全省丘陵山地森林植被因植树造林和护林而逐渐恢复,生态屏障作用增强,然而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广泛引种桉树,因大规模烧山和桉树的生态特点,造成水土流失严重,并改变了本地森林生态结构,严重削弱了森林的生态作用。
社会问题,农业危机和生态环境恶化,是城镇化中的潜在危机,严重威胁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予以足够重视。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9/2013-10-29/107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