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58家,其中村镇银行799家。
据新华网报道,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银监会坚持面向“三农”、数量服从质量、重点布局中西部县域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前9个月,银监会共核准18家银行业机构发起设立187家村镇银行的规划,其中75%在中西部地区。
自2007年设立首家村镇银行至今年9月末,全国组建的799家村镇银行中,中西部地区481家,占比60%。其中,2010年和2011年是村镇银行设立较多的年份,分别为201家和286家。
民间资本是组建村镇银行的主要力量。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在村镇银行477亿元股本构成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约为74%,持股金额比去年末增加82亿元,不少民资控股的银行业机构成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
今年5月,银监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并明确在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照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出于防范风险及保护存款人利益等因素考虑,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确保村镇银行股东具备持续履行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村镇银行主发起人的审慎要求并非针对民资,而是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情况下,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据介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发展平稳健康。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为3190亿元,资本充足率达28.6%;贷款余额1782亿元,农户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00亿元和841亿元;不良贷款率0.2%,拨备覆盖率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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