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5日来源: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一是积极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积极协调并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采取垫付资金等方式落实农业和水利配套资金5000万元,确保2010年福建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不留缺口。至9月底,除闽侯青口示范片因小城镇规划需进行调整外,2010年30个示范片区资金到位52362万元,资金到位率99.78%。
二是建立预算执行跟踪通报制度。为全面加快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9月起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预算执行跟踪通报制度,对各设区市8月止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度慢的设区市采取适时跟踪、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约谈等方式进行督促。至9月底,全省30个示范片区支出示范资金35946.59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70.8%,支出进度比二季度大幅提高。
三是强化指导监督。 按照省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泰宁现场会议精神,会同环保部门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五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10年资金专项核查,派出五个资金核查工作小组,督促示范片区市县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协调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多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组成督查调研组,开展现场督查调研,抓好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
四是探索实施奖惩机制。对2010年示范项目进展慢、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市县,在2011年示范项目安排时实行滚动管理,暂缓批复下达项目及资金,并核减一定比例的资金额度;对项目进展快、措施有力的设区市增加2012年示范片区和资金,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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