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都林业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毁林造地现象仍未杜绝,部分原始自然生态遭到人为毁坏。随着成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快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在农村推进“三个集中”过程中,毁林造地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原始自然生态遭到人为破坏。一是部分城区园林、湿地遭到破坏。在城市开发建设方面,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开发中,个别开发商为节省成本,习惯于拿到地之后把树砍了、把地推平,尽量增加建筑面积,毁林砍树事件不时曝光于电视和报端;一些历史形成的住宅小区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排污和环境设施建设未跟上,造成周边水塘等湿地、沟渠、河道成了污水排放处和垃圾填埋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二是农村林盘出现减少。前些年,由于缺乏规划和图省事,在实行土地整理、撤园并园的过程中,一些林盘被毁坏消失,“冬水田”等湿地基本被改造成耕地,大量水塘、沟渠用水泥筑堤或被填埋,原有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三是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过去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特别是不适当地引进了一些外来物种,已开始影响成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
(二)人工植被结构单一,生态功能不强。历史原因造成人工造林结构不合理,树种单一,林分质量不高。目前松类占据了人工林主流,且相当部分林龄结构过于年轻,致使林分质量下降,生态调控能力减弱,极容易导致毁灭性的森林病虫害。同时在传统的城市绿化建设中,过多注重景观特色,不太注重生态效益,相当一部分绿化缺乏自然特性,未形成立体植物群落。在种植的树木中,受“大树进城”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树木是断头树、不落地树。不少地方人工植被结构简单,树木下面是光秃秃的,没有营造乔、灌、花、草的植物群落自然生态系统,既影响景观美感,又未使生态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三)自然灾害给林业生态带来较大损失,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特别是2008年5?12四川特大地震灾害,使全市林业损失惨重,受灾面积达47?65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2亿多元。由于林业生产周期较长,恢复植被至少需要五、六年时间,有的甚至一、二十年,生态恢复任务十分艰巨。
(四)退耕还林政策比较优势消失,退林还耕现象时有发生。经过11年的建设,我市退耕还林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社会的发展,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比较优势已经逐渐下降,农民经营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正在丧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初期,退耕农民享受了 “农业税减免”、“退耕还林粮钱补助”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较之农业生产的补助政策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近年来,随着国家“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的陆续出台,特别是我市“耕保基金”制度实施以后,退耕还林政策与农业生产政策相比已处于劣势。目前,我市“耕保基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同时,还有国家每年对粮食生产的直补政策每年每亩 80元。而相对相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已陆续进入第二轮补助阶段,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已由第一轮的230元缩减为第二轮的125元,退耕农民与一般农民享受的政策补助差异进一步扩大,农民经营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受到挫伤,甚至出现了退林还耕现象。
三、加强成都林业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群策群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环境氛围。
林业生态系统是城乡生态平衡的主要调控者,具有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氧气平衡、吸收降解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滞尘降尘的生态功能,具有对大气和水体主要污染物进行生态净化的作用。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有多大,从根本上取决于一个城市的生态容量有多大,而发展林业是保护和扩大城市生态容量最主要、最有效的途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把握爱鸟周、保护月、森林文化节等有利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林业生态建设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做到对加强林业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家喻户晓。大力开展以“营造城市森林、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暨认建、认养、认捐活动,激发群众植树造林特别是参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森林法》、《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认真做好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的立法调研工作,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完善法制保障,群策群力依法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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