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农业信息网 首页 > 农业新闻 > 村容村貌 > 正文 返回 打印

夯实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建设的承载基础

网友投稿  2011-04-25  互联网

  林业是绿色生态的主体,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类生存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没有林业的健康发展,就没有生态与环境的根本性改善,就无法维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个世纪以来,随着人口增长、生产发展和环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严重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威胁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因此,重视保护和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而优美的林业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标志;不仅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直接体现,更是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

  近年来,我多次率市人大农业委员会的同志,对成都林业生态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分析成都林业生态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加强成都林业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成都林业生态基础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效

  近些年来,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理顺城乡林业园林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托良好的自然资源条件,通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实施了一系列城乡绿化惠民工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奠定了较好的城乡环境资源基础。

  (一)成都自然资源条件得天独厚、特色突出。

  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丰富的森林植被是我市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自然优势。一是地形和水利条件独特。龙门山和龙泉山拱卫成都平原,岷江水系泽被千里沃野。龙门山脉西阻寒流和风沙,龙泉山脉东挡热浪,形成了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宜人气候特点。市域内648?4万亩森林,涵养了丰富的水源,汇集上游来水,形成了纵横交错的河流,是整个天府之国风调雨顺的重要保障,是名副其实的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二是环境物种条件丰富。成都境内最高峰海拔5364米(大邑苗基岭),最低点387米(金堂云台乡),是全国海拔高差最大的省会城市,呈现出三分之一平原、三分之一丘陵、三分之一高山的复杂区域地理环境与众多独特的地貌类型。植被十分丰富,生物物种多样,许多像大熊猫、珙桐、连香树这样古老的白垩纪、第三纪孑遗物种繁衍至今,其中大熊猫现已实现人工繁育97只,是全球最大的大熊猫人工繁育种群;植物种类 3317种,占全国种数的十分之一,占全省种数的三分之一;昆虫总数在10000种以上;野生动物578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6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23种。三是旅游资源丰富。我市拥有3000米以上的高峰126座,拥有的高山冰斗湖泊大多数为第四纪冰川作用所形成的。美丽的高山原始风光,镶嵌着无数珍珠般的高山冰斗湖,其中着名的有10处。数量众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分布有碧绿连天的约12?4万亩高山草甸,色彩斑斓的约17?5万亩高山杜鹃,漫山遍野的约30万亩红叶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此外,成都历史上就是“花重锦城、古树繁多”的生态文明之城。2300多年历史文化积淀,保存了具有城市记忆的誉之为“汉柏”、“汉杏”、“唐杉”、“唐楠”在内的古树名木43种7020株,平原、山丘区还拥有数量众多的以川西林盘、花木、果园等为特色的“农家乐”乡村旅游资源,其中独具川西特色的林盘达14万多个,面积6万多公顷,栽植竹类品种238种,居全国之首。

  (二)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

  2006年以来,我市坚持改革创新,以统筹城乡的思路和办法全域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实施了一系列城乡绿化惠民工程,进一步改善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创新城乡林业园林工作体制机制。在工作机制方面,整合组建市和区(市、县)两级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林业园林行政机构,统筹安排城区园林绿化专业队伍,优化林业园林行政、技术、自然资源配置,促进行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在规划方面,建立和完善了科学的林业园林规划体制,编制了林业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一系列统筹城乡绿化发展的林业园林体系规划;在目标考核方面,建立完善园林绿化考评目标责任制,从2009年起,将年度主要园林绿化指标纳入对区(市)县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了园林绿化指标增长排位和向媒体公开的“绿色排行榜”,强化了绿化目标责任的落实。二是实施“两项创建”,生态绿地建设成效明显。我市2006年和2007年先后荣获了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全市14个郊区(市)县已有10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称号,有6个镇乡创建了省级园林城镇,52个镇乡创建了市级园林城镇,统筹规划建设了一大批公园、富有特色的绿化街道以及城乡连接的健康绿道。“十一五”期间,全市生态绿地建设主要指标得到大幅度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从36?15%提高到36?80%;绿地率从33?65%提高到35?69%;绿化覆盖率从36?46% 提高到38?8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0?21m2增加到12?79m2;中心城区屋顶绿化面积从200万m2增加到260万m2;完成社会主义村绿色家园建设240个。三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了林业发展活力。以确权颁证为核心的主体改革工作已全部通过检查验收,搭建了林权交易平台,组建了市、区(市)县、乡(镇)三级农村产权(含林权)交易所(分所、服务站),为促进林权的自由流转交易,盘活全市林业资源创造了条件。在全省率先创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制定了《成都市集体公益林(地)生态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成都市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以“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规范了市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完善了林业发展的投融资体制,林业生产的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得到提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激发了广大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拓宽了社会资金投资林业产业及生态建设的投资渠道,林业发展活力被空前地激活起来,为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林农增收、林区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成都林业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毁林造地现象仍未杜绝,部分原始自然生态遭到人为毁坏。随着成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快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在农村推进“三个集中”过程中,毁林造地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原始自然生态遭到人为破坏。一是部分城区园林、湿地遭到破坏。在城市开发建设方面,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开发中,个别开发商为节省成本,习惯于拿到地之后把树砍了、把地推平,尽量增加建筑面积,毁林砍树事件不时曝光于电视和报端;一些历史形成的住宅小区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排污和环境设施建设未跟上,造成周边水塘等湿地、沟渠、河道成了污水排放处和垃圾填埋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二是农村林盘出现减少。前些年,由于缺乏规划和图省事,在实行土地整理、撤园并园的过程中,一些林盘被毁坏消失,“冬水田”等湿地基本被改造成耕地,大量水塘、沟渠用水泥筑堤或被填埋,原有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三是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过去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破坏,特别是不适当地引进了一些外来物种,已开始影响成都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环境。

  (二)人工植被结构单一,生态功能不强。历史原因造成人工造林结构不合理,树种单一,林分质量不高。目前松类占据了人工林主流,且相当部分林龄结构过于年轻,致使林分质量下降,生态调控能力减弱,极容易导致毁灭性的森林病虫害。同时在传统的城市绿化建设中,过多注重景观特色,不太注重生态效益,相当一部分绿化缺乏自然特性,未形成立体植物群落。在种植的树木中,受“大树进城”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树木是断头树、不落地树。不少地方人工植被结构简单,树木下面是光秃秃的,没有营造乔、灌、花、草的植物群落自然生态系统,既影响景观美感,又未使生态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三)自然灾害给林业生态带来较大损失,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特别是2008年5?12四川特大地震灾害,使全市林业损失惨重,受灾面积达47?65万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2亿多元。由于林业生产周期较长,恢复植被至少需要五、六年时间,有的甚至一、二十年,生态恢复任务十分艰巨。

  (四)退耕还林政策比较优势消失,退林还耕现象时有发生。经过11年的建设,我市退耕还林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社会的发展,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比较优势已经逐渐下降,农民经营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正在丧失。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初期,退耕农民享受了 “农业税减免”、“退耕还林粮钱补助”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较之农业生产的补助政策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近年来,随着国家“农业税减免”、“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的陆续出台,特别是我市“耕保基金”制度实施以后,退耕还林政策与农业生产政策相比已处于劣势。目前,我市“耕保基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同时,还有国家每年对粮食生产的直补政策每年每亩 80元。而相对相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已陆续进入第二轮补助阶段,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已由第一轮的230元缩减为第二轮的125元,退耕农民与一般农民享受的政策补助差异进一步扩大,农民经营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受到挫伤,甚至出现了退林还耕现象。

  三、加强成都林业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群策群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的环境氛围。

  林业生态系统是城乡生态平衡的主要调控者,具有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氧气平衡、吸收降解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滞尘降尘的生态功能,具有对大气和水体主要污染物进行生态净化的作用。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有多大,从根本上取决于一个城市的生态容量有多大,而发展林业是保护和扩大城市生态容量最主要、最有效的途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把握爱鸟周、保护月、森林文化节等有利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林业生态建设进行广泛深入的报道,做到对加强林业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家喻户晓。大力开展以“营造城市森林、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暨认建、认养、认捐活动,激发群众植树造林特别是参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和热情,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森林法》、《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认真做好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的立法调研工作,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完善法制保障,群策群力依法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

  (二)科学协调林业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要坚决摒弃传统规划思维在建设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和农村方面的局限性,确立城乡绿化生态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市林业园林发展规划,提高规划建绿的标准,建设分布均匀、连续完整的生态绿地系统,积极实施生物固碳,以适应“全域成都”多层次空间体系的大都市市区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要严格绿线管理,在坚决禁止城市建设用地侵占城市绿地、农村土地整理毁坏自然林盘和湿地的基础上,有序归还过去占用的绿地、湿地面积,并且同步依托全域规划的绿道、绿网、绿岛等建设工程,对一切可绿化用地充分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城乡绿量。要科学遵循自然规律进行河、湖、沟堤等有关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生态系统,充分发挥生物在大气、水环境污染治理和防治农、林业生产病虫害中的生态调控作用,增强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全力保障生态平衡和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要按照统筹城乡的理念,推进城区与郊区相统筹、生态和景观相结合、森林与园林相交融,将城乡绿化打造为成都的一张名片,把生态环境建设成吸引中外佳宾的亮点,使生物多样性成为独有的特色,力争到2015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把成都建设成为自然秀美之都。

  (三)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理念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大力提高城乡绿化水平。

  一是统筹推进,打造 “两山环抱”的绿色生态屏障。紧密结合三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以扎实做好龙门山脉45万亩生态修复工程和龙泉山脉40万亩植被恢复工程为抓手,对龙门山脉统筹抓好林分整体结构调整,逐步减少纯林比例,科学调种多种混交林、彩叶林,增加生物的多样性,努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涵养水源的能力,促进形成更为良性的森林生态系统,避免和减少森林虫害及火灾损失;对龙泉山脉着重提高植被覆盖率,在大力栽培抗旱等适生树种的同时,稳步改变过去因片面发展桃树等单一经济林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状况,科学地在经济林内混栽搭配树种和灌草植物,促进形成复层植物群落,全面提高我市主要上风区域的空气质量水平。 二是综合协调,切实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在城区通过实施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绿化特色提升改造、公园提升打造、立体绿化、“增色飘香”景观街道示范、花卉造景、“闻香识路,望树知街” 等工程,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在农村要注重传承川西林盘资源,全市所有集中安置点、新型社区、中心村建设都要和周围的自然林盘、田园风光有机相融,发展成为“林田相融”的绿色家园;县城、建制镇也要建设多种类型的绿地公园。要做到中心城区、县城、建制镇的绿地与森林、林盘、绿色家园相结合,构成“星罗棋布”的城乡绿地,最终形成中心城区“园在城中”、“城在绿中”,县城、建制镇“城在园中”,农村地区“人在园中”的绿树成荫、翠竹成廊、花果飘香“田园景观”。三是健全健康绿道,营造绿色和谐空间。在公园绿地、郊野绿地、道路林网、水系绿网内,加快组织实施健康绿道建设,最后形成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串联城乡生态绿地、湿地湖泊、风景名胜、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覆盖全域成都的健康绿道,满足广大群众健身、休憩、游览需求。

  (四)积极运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助力林业生态建设。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明确了林业资源产权,构建了城乡一体的林业市场经济基础。下一步还要在稳定林地所有权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林权交易平台,完善和规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承包、租赁、抵押、继承、转让、拍卖等办法,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解决好公平与效益问题,促进林地规模化经营,优化配置林业生产要素,激发林业产业活力。要通过市场化的办法,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放活商品林经营权,制订相应的产业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利用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支持发展非公有林业,鼓励造林大户、能人办林业,促进形成市场牵企业、企业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林业产业化运行格局,推动产业集聚,实现做大做强林业产业。要积极探索创新林业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市、区(市)、乡(镇)三级林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的建立,为新形势下林业管理和林农增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适时加大对林农专业合作社等新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林农“先分后联”,采取“林农入股、效益分成”经营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共同对接大市场,最大限度享受到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带来的实实在在收益。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林产业投入机制和发展机制,着力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扩大林业开放,聚集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林业,通过银行贷款、项目和股权融资、专项开发资金等多种投资形式,支持现代林业发展。要有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资源的需求和保护林业生态的关系,统筹发展碳汇林业和强化林业产业,充分盘活森林资源,使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最终形成政策带动、社会资金积极推动、广大林农广泛参与的发展林业的合力和良好效应。

  (五)统筹提升林业资源综合效益,科学开发林产工业、生态旅游和林下产业,以发展保障林业生态安全。

  要充分发挥林业的产业功能,依托龙门山脉及周围地区丰富的山、丘地资源,积极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发展商品林,严格按林业资源供给能力加强和改进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并健全责任追究制,严禁成片伐毁商品林和盗伐生态公益林,双管齐下从源头上保证林业生态安全。要突出区域特点,大力扶持低碳林业产业,逐步淘汰资源消耗高、环保等级差的产业低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高端,做好林业项目包装策划,促进形成“一县一特色、一区一主业、全市一体系”的特色产业,创造聚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林业产业的发展格局。要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投入力度,实行品牌发展战略,设立林业产业专项基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粘合作用,对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品牌产品等实行资金支持,优化林产工业结构,培育一批知名企业和品牌产品,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品牌示范辐射作用,并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共同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要科学规划龙门山脉林业生态旅游发展,在不影响自然环境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森林生态资源为基础,依托建立的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统筹发挥土地综合整治、新村工程等政策优势,注重景观效果的营造,着力推动林业基础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和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换代,保护林区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特色生态旅游等森林相关产业,开展赏花、观叶、看鸟、科考等绿色生态旅游项目。既要打造推出一批精品旅游重大项目和知名旅游品牌,又要迅速推动“农家乐”这一惠民增收的特色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实现多渠道促进林农转移就业、增收增效。要紧紧把握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品质要求,延伸林业发展的产业链,扩大农民依托林业增收致富的途径,积极引导林农通过林地流转等形式,集约做好生态食品文章,与消费市场联动发展木本粮油产业,创新普通家禽、牲畜的养殖方式,打造山林特色野味系列,实施林下生态养殖家禽和家畜、林下种植三木药材、林茶混交等项目,以经济利益的实现促进数十万林农自觉从传统的“靠林吃林”转变成为林业生态的受益者、建设者、管理者和守护者。

  (六)强化技术保障,发挥林业科技在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林业生态建设要靠政策、靠投入、靠机制,最根本的还是要靠科学技术。我市特殊的自然地理和生物多样性决定了许多林业生态建设内容都需要进行技术集成和创新,既要不断吸收、引进和消化应用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也要结合本地情况开展针对性的科技攻关,尤其要通过科技创新有效解决制约东部山、丘区植被保护与恢复重建的技术“瓶颈”。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重点针对自然生长条件较差区域选配好适生树种、林种问题,尽快培育推广合适的优质速生丰产树种,科学搭配林种,以科技进步支撑当地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同时,我市林业科研单位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加强对绿化技术的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为因地制宜实施城乡绿化植物多样性方案提供专项服务,科学根据我市野生植物丰富的特点,帮助完善“城乡树种规划”,促进以栽植乡土树种为主体,适当引进南北适生树种,采取乔、灌、花、草有机结合的栽植方式,指导成片不同绿化树种、植物混栽,促进实施彩色林建设,打造“美化、香化、宜居”生态空间,最佳地发挥城乡绿地、林地的生态功能。另外,还要进一步提高林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投入产出水平,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现科技与生产的有机结合,为林农、林企提供技术推广指导、科学培训服务和生产质量监督;制定和完善花木品种质量标准,为我市花木产业标准化发展和打造成都品牌进行积极探索。

  (七)健全林业生态补偿机制,严格依法执法,确保林业生态建设长治久安。


要加大对退耕还林的政策补偿力度,继续将退耕还林工程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实行由市财政根据国家退耕还林现有补助标准进行地方配套,参照“耕保基金”补助金额补足差额,做到逐步平衡农业生产和退耕还林之间的政策差异,让退耕农户能够吃上“定心丸”,安心经营退耕还林地,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要积极向国家、省反馈退耕还林地征占实行“占一补一”(即在国家补助期内征占退耕还林地的要就近安排补充相同面积的退耕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尽快健全退耕还林地征占用管理政策。要进一步完善我市2009年建立的《成都市集体公益林(地)生态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配套政策,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将国有生态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提高补偿金额标准,切实维护林农和生态公益型林场的合法权益,鼓励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同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乱砍滥伐和挤占林地、绿地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我市林业生态安全。



http://farm.00-net.com/news/9/2011-04-25/103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