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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


洛阳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持之以恒,稳步推进。这是洛阳市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又一可贵之处。实际工作中,既有总体目标,又有阶段性要求,既有中长期计划,又有短期安排,年复一年紧抓管养工作不放松。比如,从2002年起,全市开展了路基攻坚活动,累计整治县乡道路基、边坡等25万延米,目前已全面转入村道整治阶段;从2005年起,每年由政府动员组织农村公路冬春普修;从2009年起,大力实施村道路肩硬化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硬化1万公里村道的路肩;在“形象道路示范区”创建中,实行以乡镇为单位逐年整体推进,对未纳入当年创建计划的乡镇采取“一乡一条形象路、一村一段形象路段”的办法逐步推进。洛阳市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持之以恒抓落实的韧劲,从而使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步入了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近年来,在洛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洛阳市交通和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坚持不懈抓创新措施,分级负责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为全省树立了榜样,很值得认真学习。”董永安说。

河南模式:

责任明确 资金到位

体系健全 措施得力

“洛阳经验更多的是实践,就全省而言,您有没有更加理性、更加细致的分析和总结呢?”记者问。

“分析和总结倒是有,但谈不上细致,更谈不上理性。”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董永安始终保持着一贯的谦虚和谨慎。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在农村公路管养上,我们有四个方面的体会和共识:主体责任落实是根本保障;公共资金到位是坚实基础;健全管理体系是有效途径;强化措施是有效手段。”

据董永安介绍,近几年,我省交通部门在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从责任落实、资金筹措、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等各个层面努力探索出了一条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河南模式。

根本保障:主体责任落实。管养体制改革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领导下,各省辖市政府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加大支持力度,不断强化县、乡政府责任的落实,确保了管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大部分市、县把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层层考核,落实责任。济源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公路交通环境建设、强化管理养护纳入文明创建、综合治理体系,统一部署,一并考核;开封市政府两年来连续五次召开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同时,由政府组织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调动了县、乡、村管好养好农村公路的积极性。如,南阳市开展了“通达杯”竞赛活动;开封市组织了“文明养路村”、“文明养路乡(镇)”创建活动等。在政府的支持下,全省各级交通部门适时实施的专项治理活动,也不断加强了农村公路的交通环境建设。如,驻马店市政府印发了《农村公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方位加强管理养护工作;信阳市动员县、乡政府组织开展了路肩培护专项工作;济源市实施了大规模的农村公路通道绿化工程和主干道绿化改造工程,极大地提升了全市农村公路的良好形象。

坚实基础:公共资金到位。按照省政府改革文件规定的标准,自2007年开始,省级大中修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连续三年足额安排了9.1亿元。全省大部分市、县政府能够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承诺的标准,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了养护生产的正常开展。2009年底,“好路杯”年终检查时,对18个省辖市和40个县(市、区)的养护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其中,16个省辖市、36 个县(市、区)的财政资金足额到位,实际到位金额2.7亿元,占应到位金额2.9亿元的93%。特别是南阳、驻马店、项城、舞阳等市、县财政突破改革方案规定的标准安排资金,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支持。同时,部分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在强化县级资金落实和规范资金管理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

有效途径:健全管理体系。一是通过改革,统一规范了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名称、内设机构,核定了人员编制,提升了机构规格,为农村公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积极加强基层养护组织建设。各地以机构、人员、经费、职责落实为标准,有序推进乡镇养护站建设,并以养护站为依托,加强了日常养护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检查考核,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管养覆盖面,确保了管养效果。开封市构建了“市有处、县有所、乡有站、村有室”四级联动的管养组织体系,洛阳、南阳等市所有乡镇均成立了养护站。三是实现了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分类运作。交通和农村公路部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培育竞争、有序的农村公路管养市场,养护大中修工程基本上通过招标择优选用专业队伍施工;在日常养护方面,绝大部分县(市、区)实行县道以农村公路部门为主,乡、村道由乡镇组织、村民分段承包养护的管理模式,扭转了过去乡村道路大多只建缺养的局面。四是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各市、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严格督促检查,推进农村管养工作不断向常态化、规范化迈进。驻马店、南阳等市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定暂行办法》、《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等;安阳市探索建立了 “五定、三结合”的管养模式,并制定了养护员工资标准,集中筹措资金统一发放,调动和保护了农民养护工的积极性,确保了养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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