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管理。继续推行屠宰执法人员驻厂制度,市、县两级定点办向辖区内定点屠宰厂派驻厂员,24小时跟班作业,对生猪进厂直至肉品出厂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管。在定点厂安装网络摄像监控设施,实行统一实时监控和管理,不安装监控的不准生产经营,严防在厂注水、屠宰病死猪等问题。督导各定点厂必须在当地电视台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定点厂生猪进厂验收、宰前静养、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及屠宰环节统计台账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加快企业更新改造步伐,不断提高屠宰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检验检测水平。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和专项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度,对屠宰管理薄弱区域和私屠滥宰易发区域实行重点监控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生猪注水及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严防私宰肉、注水肉、病害肉流入市场。
保持高压打假态势,净化酒类市场环境。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加强酒类许可证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和持证单位违法违规经营。严格落实“随附单”制度和酒类商品审验备案制度,努力实现酒类流通的全过程监控,把好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酒类饮品。
加快推进和实施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按照《河北省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暂行办法》和市政府要求,加快推进和实施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到2010年底,完成全市60家牛羊鸡定点屠宰厂审查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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