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徐小青认为,包括林地在内的农村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财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借鉴了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经验与成果,属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继续延伸。由于吸收了土地承包制度的经验以及注意了林地本身的特点,作出了耕地不能抵押而林地能够抵押的制度安排,这是一个进步。
回首30年农村改革洪流,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是一个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在充分尊重亿万农民群众首创精神的前提下,30年间探索和总结出的一系列新经验、新创举,为中国农村发展、城市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支持。改革未有穷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村的征途中,在中国大地广阔田野和山林上,一定还会上演更多的改革大戏!(记者董峻、王立彬、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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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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