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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该怎么办?


本次武汉地区发生新冠疫情之后,公众的目光再次聚焦于野生动物身上。很多野生动物携带大量病毒、细菌、寄生虫等有可能危及人类健康,滥食野生动物是一种陋习,不仅可能造成传染病爆发,还极大破坏生态环境平衡。

近日,武汉市政府在官网上公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包括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等。

武汉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通知指出,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2号)精神。

另外,要加大对交易市场、餐饮酒店、电商平台、食品加工等场所的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取缔或者查封、关闭违法场所,对违法企业、违法个人予以惩处,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哪些野生动物不能吃了?

(一)所有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载明的陆生野生动物,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二)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具体名单主要包括果子狸、黑眉曙蛇、虎纹蛙、喜马拉雅旱獭、穿山甲、中华菊头蝠等六种野生动物。另外,还有54种陆生野生动物:

“兽纲”14种: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海狸鼠。

“昆虫纲”3种: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猄蚁。

“两栖纲”4种: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

“爬行纲”6种: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

“鸟纲”25种: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多足纲”1种:蜈蚣,别名“天龙”。

“蛛形纲”1种:蝎子,别名“全虫”。

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该怎么办?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中也有明确答复。首先,严格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管理。禁止以食用为目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及动物展示展演需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其野外种群资源,并确保具备必要的场所、设施、技术、卫生防疫条件。

其次,积极引导现有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转型调整。对受到影响的合法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由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给予一定补偿后退出养殖。对人工繁育种类已列入本通知第一条所述畜禽、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养殖企业(户),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本次武汉市发布的禁食通知,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为了切实保障自身的健康安全,希望广大群众也要加强生态意识,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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