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发布以后,很多农民朋友又开始了新一轮有关土地承包关系的疑问,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土地确权之前拿到的证,到了新的承包期也就是二轮承包期还有效,还能用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问:确权登记颁证进行到哪一步?之前发的证,还有效吗?
答:
从2014年起,开始推进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如今已是六年。
通过确权登记,全国累计精准测量了11亿个地块,清理了2亿多农户的档案资料,可以说通过这次确权登记摸清了家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村土地四至不清、面积不准、权属不明等问题。
目前,发证率超过94%。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指出: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收尾工作、化解遗留问题,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并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衔接,赋予农民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为实行“长久不变”奠定坚实基础。
也就是说,还没有领到证的朋友不用担心,收尾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会做到应发尽发。
而已经颁发的证书,到了第二轮承包期,也是一直有效的。
《意见》指出: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届时作统一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可总结成如下三点:
1.已颁发的土地承包权利证书,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
2.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到延包时再做统一变更。
3.农民拿到了证书,可以放心地流转土地经营权,也可以开展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
综上大家看懂了吗?这个问题目前还是不需要太担心的,还没有颁发证书的农民朋友也不要急,马上就会陆陆续续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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