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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完成后,新证颁发填名字时牢记3点,别写错


在农村,土地曾经是农民的命根子,但长期以来也存在着土地管理不严、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这也就导致了农村土地的利用率低、农民实际从土地上获取的收益非常有限,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这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长足发展。

所以大家也都看到了,近几年国家对土地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了,并且在全国各地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而对于宅基地的确权,国家计划是要在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宅基地的确权,并将新证陆续颁发到农民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确权完成后,原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已经统一合并为“不动产权证”。对于新证的颁发,大家在填写名字的时候,一定要记住以下三点,千万不要写错了。

1、确权书上的名字别随意写

在农村,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因此,确权书上无论是写谁的名字都是可以的,可以是户主,也可以是户主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

但这里要引起重视的是,证书上写谁的名字一定要经过全家人的充分商量,确保所有成员都无异议。

不能随意就写上谁的名字上去,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纠纷,影响到家宅安宁。

2、“共有人”一栏要填写全面

在确权证书上,还有“土地共有人”一栏需要填写,也就是一同持有本证件的居民。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农民朋友们别把外嫁女、新生儿以及户口迁出的大学生给忘记了。

按照相关的规定,外嫁女是可以选择在娘家或婆家任何一方作为确权共有人的,如果自己的女儿在婆家还没有写入确权共有人名单中,一定记得把她的名字加上去。

新生儿即便是没有分到土地,也可以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如果是在读的大学生,户口已经迁移至学校了,仍然可以作为共有人列入其中。

3、进城农民,确权证上也能有名字

这些年,农村有不少人选择在城市买房定居,并将自己的户口也迁入了城市。这种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进行确权时还能够加上他们的名字吗?

答案是肯定的,土地从来都是集体所有,家庭或者个人只能拥有使用权。只要进城的农民是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那么,在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土地确权书上仍然可以加上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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