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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办理条件和手续,农民朋友有必要清楚!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打工,甚至把家中老人小孩也接了过去,农村的房子有时候就长时间闲置在那里,而有些人却选择把农村的自建房转让出去,连同宅基地使用权也转让出去了。一般来说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是需要签署合同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办理条件和手续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各位详细说说哈!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办理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办理手续

1、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2、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现在农村里出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现象也逐渐多了起来,毕竟外出打工的人群是越来越多。在转让之前还是需要弄清楚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办理条件和手续哦,不然以后会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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