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政策法规

2017年这7种情况下承包地将被回收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开展大半,顺利完成确权的农民固然不少,因故错失确权的也不在少数。未获得确权的农民发问了,这农田的承包合同还有呢,怎么就不是我的了呢?那么此类承包地为什么不予确权呢?本次将被回收的承包地都有哪些呢?现在就让小编具体说一下。

    第一,承包经营的农户消亡的情况下,承包地予以回收,
    第二,非农业户口子女继承的承包地予以回收。
    第三,承包方举家迁入城镇,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此类情况下承包地予以回收。
    第四,承包方举家迁入城镇,享有了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此类情况下承包地予以回收。

    第五,承包方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其成员资格,并已承包经营土地的,此类情况下原承包地予以回收。
    第六,承包方已取得非农业户口,属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其承包地予以回收。
    第七,解放军现役军官和武警部队现役警官以及转业后国家安置工作的士官,其承包地予以回收。
    农民朋友们,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七种不予确权的,将被回收的承包地。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土地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