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2009年2月10日)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确定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描绘了我国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的宏伟蓝图。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加快推进江苏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深入地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把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08年,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以产业化提升农业、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农村,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村建设,连续五年保持“三农”投入增加、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良好态势。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变化的影响,2009年将是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任务极为艰巨的一年。农村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农业是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支撑,农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重点。做好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对于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总体要求
2009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农民收入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保供给、促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切实改善农村民生,创村体制机制,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迈出坚实步伐,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村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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