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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还限制人身自由? 支持起诉!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高欣、骆天舒)“范女士很感谢你们,以支持起诉的方式给她维权的勇气!”近日,蕲春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涉家庭暴力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当事人范某的律师电话回访。

今年3月,当事人范某与汤某结婚,因缺乏感情基础,双方因各种生活琐碎产生矛盾。7月,夫妻矛盾爆发,汤某对范某实施家暴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范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向汤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7月29日,范某向该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得法院支持。

9月,范某将汤某诉至法院,请求准许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与此同时,范某以遭受家庭暴力请求离婚为由,委托其律师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依法受理。

经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调查核实后为保护范某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作出支持起诉意见。

经检察官充分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建议先行诉前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法院据此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当场送达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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