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密的芦苇随风摇摆。
沙湖湿地碧草连天、浮云翩翩。
夕阳下的沙湖湿地。
农村新报全媒记者 庹文佳 通讯员 赵辉 魏瑛
初冬的清晨,乘一艘快艇,沿东荆河顺流而下,行至仙桃市沙湖镇沙湖国家湿地公园,阳光洒落点点斑斓,耳畔传来轻风拂过芦苇荡的沙沙声。
春看草原夏看海,秋赏芦花冬观鸟。湿地公园管理局负责人代兵华指着眼前万亩野生芦苇林说,沙湖湿地占地总面积1939公顷,湿地率达95.4%,是长江支流东荆河汇入长江前形成的自然湿地,目前一直处于原生状态,风光独有。
被誉为“仙桃之肾”的沙湖湿地,东接长江,西连汉水,东荆河横穿全境汇入长江,是一处集草本沼泽、河流、湖泊和人工湿地于一体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发挥着维护长江水生态安全、调蓄长江洪水等重要生态功能。2007年,沙湖湿地被评定为省级湿地公园;2017年,升级为国家湿地公园。
“为保护好这块净土,湿地公园建设有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时掌握湿地的情况,以保证及时开展保护修复、调整巡护方案。”湿地公园管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胡中坦介绍。
停船靠岸,沿芦苇丛走上百米,一栋两层小楼出现在眼前。“这里是环境监测站,主要用于湿地公园的水环境监测和鸟类活动观测。”代兵华介绍,“除了高清摄像头24小时监控,环保部门也在这里设有自动水质监测点,取水设备自动抽水,把测试结果第一时间发回。”
常态化监管是湿地保护的必要措施,但还不够。
2016年5月,仙桃市市长牵头成立沙湖国家湿地公园联合保护委员会,林业、发改、水务、农业农村等18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同年6月,《仙桃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出台并实施。
将湿地保护与生态环境治理、乡村振兴、河(湖)长制等工作相互结合,仙桃市建立由林业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体系;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被纳入相关市直单位和镇办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仙桃市法院还在湿地公园内设立司法保护基地,打造集司法保护、法治宣教、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于一体的生态保护平台,用司法力量护航湿地生态安全。
今年3月,沙湖湿地正式申报国际重要湿地。代兵华表示,按照国家湿地公园“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整体原则,正项目化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与公园建设,计划把沙湖湿地打造成集湿地科研、宣传教育、生态观光旅游、蓄水调洪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公益性生态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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