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六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评论员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乡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一最新论断,既丰富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科学内涵,进一步指明了乡村振兴的前进方向,又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节点,为中国乡村擘画出一幅形神兼备的现代化新图景。
正如乡村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我们对乡村的认识也随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目标,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再到报告提出的“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发展思路一脉相通、一以贯之,又聚焦不同的发展阶段精准指明重点和主题。
以此为引领,我们振兴乡村、建设乡村的脚步越来越坚定。十年来,我国乡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许多脱贫村从“交通靠走、通讯靠吼、治安靠狗”向“颜值靓、产业兴、日子美”嬗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乡村形态快速演变的阶段,建设怎样的乡村,再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而与城市相比,当前乡村“硬件”和“软件”欠账还很多,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对标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我们要建成一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把“和”的理念贯穿到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
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乡村文化更是饱含“和”的基因。在乡村,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浑然一体,农业生产要“不违农时”“顺天时,量地利”;人与人是熟人社会的组成细胞,待人接物“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人与社会是辩证统一的和谐机体,个体在社会中可以“和而不同”。千百年来,“和”的价值取向外化为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维护着乡土中国的有序运转。新时代新征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既要传承和发扬乡村“和”文化的精华,又要结合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赋予其现代化的新内涵。
聚焦补齐短板,打造形神和洽的乡村。如果说“美”多显于外,“和”则更蕴于内。塑形与铸魂并举,才能塑造形神兼备的现代化乡村。一方面,要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立足村庄发展实际,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同时加大力度补齐冷链、仓储、物流等农业生产设施和服务短板,让乡村“宜居”又“宜业”。另一方面,补齐乡村文化建设短板,厚植文化自信,创新乡村文化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提高善治水平,打造和谐有序的乡村。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处于深刻变化和调整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多元矛盾、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更须通过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扬乡村传统“和”文化优势,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善治和谐乡村。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构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制度上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平衡不同利益诉求,让农民办事更顺心、乡村社会更和谐。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农民组织起来、人心凝聚起来,组织带领各方力量唱好乡村全面振兴大合唱。
尊重发展规律,打造有时序之和、差异之美的乡村。乡村和城市有不同特点,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必须尊重城乡发展规律,保持历史耐心,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在具体实践中,还要有“和而不同”的智慧。乡村和城市间不能机械照搬,乡村建设要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村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乡村和乡村之间要因村施策、因地制宜,同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打造各美其美的和美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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