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的那些年,她拖着膝盖里像是有木块的腿干农活,养猪,照顾智障的孙子。每次被接到镇子上,待不了三五天她就急着回来。那些年,我回筲箕凹的目的之一是看三舅娘。她还在这里,意味着某种东西没有彻底消失。我屡次设想过回到筲箕凹,和三舅娘同住一年半载,和她一起干农活,听鸟叫,呼吸空气,听她说话,讲故事,记录下乡村的往昔。
直到三舅娘去世,这个想法始终没有实现,似乎是有很多比这有意义的事,但那些意义似乎又是捕风捉影。三舅娘去世了,我感到某种轻松,却又带着怅惘,我的生命又轻飘了一分。
这次我还见到了智障的昆娃子,跟随三舅娘一起搬到镇子上之后,他一直闹着要回来,一天到晚不说话,即使他路都开始走不稳,没有人认为他可以在山村独自活下去。但现在他回来了,独自住在搬空了的老屋里,扶着墙壁走路,凑合着弄自己的饭菜,奶奶回来落土使他心安。我想他一定会时常蹒跚地走过屋旁的坡地,去看望埋入土中的奶奶,两个乡村的留守者用沉默对话,说着已经失传的语言。
在坎上的院子,二舅家的羊表弟回来搞农场,养土鸡、猪,种植魔芋。他厌倦了周而复始地出门打工,希望可以在生身之地养活自己与家庭。他的事业刚刚开头,前途未卜,在和我的交谈中,他一再希望通过我的某个朋友申请国家的魔芋种植项目补助。
二
我并不是一个一开始就有意书写故乡的人,最初的写作方向是希腊神话,唐诗,以及革命。2001年在重庆,我忽然想为故乡写点什么,既然我已经离开了这么久。忽然,我想到了写死亡。他们那些在矿难、饥荒和贫病中逝去的形象历历出现在我的眼前,一个个都还清晰。既然故乡将逝者的记忆保存得如此完好,既然乡亲们拥有的大多是卑微的人生,那么他们的死亡,虽然也同样卑微,好歹总是值得记上一笔吧。
写完这部书稿,我感到与故乡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它成了我最可靠的写作对象。而且我感到需要在现实中去修复这份关系,让它更为真实可靠,这样我的文字也才会更加真实可靠。
就像童年的状态一样,我对于家乡的关系是半心半意的:母亲是挣工分的社员和文盲,父亲却是中专生和工农兵大学生;我在八岁时离开山村到小镇上上学,却又在每个周末跋涉30里路回到筲箕凹,再在周日步行同样的路程回镇子去上学;十三岁我离开了家乡到市里,十七岁考上大学到省城。尽管我在大学毕业后就尝试过回乡扎根写作,最后却在旁人的偏见中落荒而逃;尽管我在“大城市、大农村”的吸引下由上研究生的上海来到了重庆,却没有真的去下乡做驻站记者。我找了一位家乡的姑娘做妻子,一再尝试把她带出来,但并不成功,在我离开重庆去更遥远的北京时,她回到了家乡,在小镇上教书,家里在路边开店。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着我与故乡的牵扯不断却又虚实难辨。
我想要有天打破这种状态,让关系变得更真实,让我的文字之中不再有心虚之处。在频繁的回乡中,我也感到家乡走到了一个城镇化的临界点上,它正在经历断裂和死亡,我需要在这个时间陪伴它,尽管除此之外我什么也做不了。于是有了后来的辞职回乡。原打算待上两三年,实际却只是一年左右,起初住在一座废弃的粮管所里,和一位唱丧歌看阴阳的“半仙”相伴,后来是在路边小店里,接触各色的乡下人,写作有关这些人的故事,“在故乡写故乡”。我觉得这样写出来的文字,和在远方写的不一样,尽管有人说距离产生美感,我却更想要真真切切触摸到的实质。我不喜欢八九十年代作家们笔下的乡村,人们关心的不是乡村自己。我也对田园牧歌、诗和远方感到陌生。这是观光者眼中的乡村。我经验中的乡村,百分之八十的时间人们在劳动,一切在劳动上生长起来,他们的人性并不比城市里的人更扭曲,但也并非更粗疏。它承担了自己的义务,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不管这种命运是什么。我想传达乡村的命运。
我记录那些在大路上经过像灰尘一样的穷人,那些在山上打转没有出路的年轻人,那个在心中装满了神话和传说的妇女,那些在老去中变得陌生和失去了尊严的化石一样的老人,那位一生失败却参透了自己生死的歌郎,那些在瘫痪的床上和失明的黑暗中坚持,像绵绵青苔一样注定没有出路的受难者。我还想记录因为电站引水正在死去的河流,被杀害的动物,搬空了的房子和窗棂,我想为家乡的每一条沟每一位逝者立传。在这期间,我写下了十几篇小说,后来离开后又陆续写了一些,形成了两本关于家乡的书《我们的命是这么土》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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