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按当年价格计算,我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14617元,剔除通货膨胀因素,70年间我国农民纯收入增长了39倍,年均实际增长率为5.5%。
1949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43.8元,到1978年这一数字增长到133.6元,30年间仅增长了1倍多,年均实际增长率仅为3.9%。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66.3%来源于集体统一经营。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收入取得了持续快速的增长。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到2018年,这一数字达到了14617.03元,剔除物价因素,40年时间,农民纯收入实际增长了19倍,年均增长率达到了7.7%,远高于改革开放前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
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经营净收入占比为36.7%,财产净收入占比为2.3%,转移净收入占比为20%。工资性收入比2013年提高2.3个百分点,高于经营净收入4.4个百分点。
数据综合整理自国家统计局网站、《新中国农业发展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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