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初,在一棵百年大樟树下,广西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村民用手中的选票,选出了新中国第一个村民自治组织,并将其命名为“村委会”,同时制定了《村规民约》,摁下红手印,掀开了中国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自我管理”的光辉一页。此后,村民自治与包产到户、乡镇企业一起,被誉为中国农民的三大历史性创造。
从一村一地的摸索试验,到全国范围的推广实施,村民自治成为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村民自治制度为代表的基层民主建设在各地开花结果,对我国农村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最近十年,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农民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同时,享有了更加广泛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村民自治日益走向成熟和规范,中国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不断续写出绚丽的崭新篇章。
三年一次的村委会选举,不仅推动着基层治理走向民主化,更成为民主政治的“练兵场”,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夯实着整个国家民主发展的基石
“什么官,九品下,小如芝麻,大过爹妈?”在东北农村,这是一个流传很广的谜语。谜底是什么?答案是“村委会主任”。可见村委会主任作为大家选出来的当家人,在村民心目中的分量。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徐勇认为,“村委会选举是村级民主的起点,它促使民主机器运转起来,将民主从书上、墙上引向了田间地头。”
如今,全国98%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了直接选举,农村普遍开展了8轮以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得到普遍运用,秘密写票处普遍设置,竞职演讲、治村演说等形式普遍实行,村民参选率达到95%。
最具创新的选举方式来自东北。1991年,吉林省梨树县双河乡平安村为中国基层民主贡献了一个重要的词汇——“海选”。
那年平安村村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在确定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时发生分歧:基层组织提名的候选人,村民不满意;而村民联名推举的候选人,基层组织又不认可。候选人确定不下来,票就没法投,选举进行不下去了。问题反映到县里,有关部门的态度是“不划框、不定调”,把确定候选人的权力完全交给村民,每人自愿填写一张空白选票,得票多者就确定为候选人。这一办法实施后,村民热情空前高涨,几乎所有有选举权的人都参加了投票。后来有村民把这一大海捞针式的选举办法称为“海选”。
如今,“海选”的方法已在全国很多地方的农村实行,一些城镇居委会在选举中也开始借鉴这种方式。
对比今昔,平安村的一位老村干部感慨:“和那时相比,现在的选举制度越来越完善,老百姓越来越在行,参选的人越来越多,承诺的事越来越具体,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了。”
在广大农村,村民们越来越重视手中的选票。每当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总有一些场面令人难忘:在外做生意的人风尘仆仆赶回村里,就是为了投上神圣一票;老人、妇女带着孩子,全神贯注地聆听竞选演讲,想知道候选人到底能为村里做点啥;许多村民熬到深夜,就为了亲眼看看选举结果……三年一次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不仅推动着基层治理走向民主化,更成为民主政治的“练兵场”,增强了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夯实着整个国家民主发展的基石。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都会产生强大的冲击力,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修正、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也如此。
200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首次对贿选的概念作出界定,并进一步明确了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查处主体以及违法违纪应承担的责任。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和制度,进行了细化完善。
不断拓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范围,基本实现了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哪里,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就延伸到哪里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8-24/188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