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三农新闻

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路径有效解决“三农”发展融资瓶颈


    何广文

    在我国,民间资本的来源呈现日益多样化特征,其形成途径呈现“双轨制”特征。一方面是依靠体制内的正规途径形成的民间资本,如民营企业通过商业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的股票和债券融资获得的投资资金。另一方面是私人经济主体依靠体制外的非正规金融途径筹集和运用的民间资本,如私人之间的借贷、企业间的直接借贷、私募基金、农村的基金会与合会等。就民间资本的拥有主体而言,不仅是指民营企业所拥有的可投资资金,而且包括大量的非企业主体和居民所拥有的资本。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2年4月末,居民个人本外币存款余额已经超过3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很大一部分有可能通过民间金融途径形成民间资本。日益增长的民间资本,一方面成为支撑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另一方面,也成为民间融资的不竭之源泉。

    因此,怎么引导和激发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并成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其中第18条明确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这曾被视为是“新36条”中最具有突破性意义的界定,也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提供了新的契机。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也有助于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有效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融资难问题。

    那么,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现实路径有哪些?进入障碍在哪里?怎么完善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机制?等等,值得关注和探讨。笔者认为,在我国,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论题,在已有的政策框架下,已经形成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多种路径格局。

    第一,民间资本参股银行业。民间资本已经是我国银行业资本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银监会统计显示,2011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含境内法人股、自然人股和其他社会公众股)占比分别为42%和54%。在参与村镇银行的组建过程中,民间资本也发挥重要作用。银监会统计显示,2011年末,已批准组建的726家村镇银行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超过82%。例如东莞长安村镇银行,吸收了当地22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乡镇企业(长安镇及辖区内村、社区两级企业)作为股东,既充分利用了当地的民间资本,也因股权结构分散而有利于村镇银行的长期发展。

    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的股权结构优化和转型方面的作用,更显突出。县域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其股东是当地的中小企业和自然人,银监会统计显示,2011年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整体股权结构中,民间资本占比已达92%。江苏、浙江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情况相对更为明显。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底,江苏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04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分别占总股本的54%和96%;浙江(不含宁波)10家城市商业银行和112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分别占总股本的76%和97%。

    第二,投资“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到2012年3月底,全国有小额贷款公司4878家,从业人员5.3万人,实收资本3871.37亿元,贷款余额4447.25亿元。总体而言,由财政资金和有财政资金支持背景成立的公司的投资所占比例在10%以下,绝大部分资本来源属于民间资本。

    第三,参与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到2012年5月23日,经过银监部门批准而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仅48家,但是,在中国民间存在的建立在专业合作组织内部的资金互助组织和机制,数量较多。其资本来源一般都是农村小微企业和自然人拥有的民间资本。

    第四,我国已有的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金融公司、典当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基金、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等,较大部分资本来源属于民间资本。

    尽管如此,在我国,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制度和体制障碍还比较突出,还存在较多的不利于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的现象,主要体现在: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总体 核心 相结合 重要途径
 1 2 3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