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当前,农村的常住人口主要是老人、妇女、孩子,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趋于老龄化。这表明,在总体上城乡生活严重失衡条件下,农村的人气和活力在下降。未来谁来种地?谁来发展农村?农业农村该怎样发展?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大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要试点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改革。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重点抓好农村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做好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试验、探索有条件允许城市居民到农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要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的产权明晰、承包到户的改革工作,加快草原承包改革步伐。要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要做好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的体制机制,认真总结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在推进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培养新型农民是事关农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重大工程。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不应该出现凋敝的村庄景象。农村应该有繁荣的社区,有年富力强的职业农民,有兴旺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产业链健全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尽快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
推进乡村治理结构改革,保障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在当今农村,不同村庄的发展程度不同,不同农户经营项目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农民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要求平等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的意愿不断增强,希望更多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要求日趋强烈。农业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也对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乡村治理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深化农村改革,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完善乡村治理结构;更要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和创造,不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不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到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切实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要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权益要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不仅要增加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更要重视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不仅要让农民按自己意愿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而且要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不仅要给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眼前实惠,更要考虑长远,注重从根本上为农民谋福利;不仅要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不仅要维护在乡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切实维护和保护好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使他们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方面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改革,注重保护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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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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