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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城乡结构转型的历史节点

网友投稿  2012-04-19  互联网

    本报编辑部

    农兴国立,农稳民安。

    中华五千年文明史告诉我们,中国的农业和农村是中华文化的命脉所系、源泉所在,中国农民是中华文化最执著的传承者。

    近代百年的历史告诉我们,“三农”问题是贯穿民族复兴之路和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基本问题。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把“三农”问题摆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我国城乡人口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为重要标志,现代化进程与“三农”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形势。面对这一重大趋势性变化,科学研判、深刻认识、正确把握其走向,对于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三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发展新的“黄金期”

    “三农”国情是我国现代化的基本起点。在现代化进程中,我们需要长期稳固的“三农”发展基础。

    研判当前的形势,我们必须看到,从农民物质财富的增加、农业生产能力的加强、农村社会的稳定等方面来看,“三农”发展总体上处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又一个“黄金期”。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10年,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下的中国现代化进程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也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发生历史性巨变、农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举世瞩目的进步表明,我国“三农”发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黄金期”。在此期间,“三农”事业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有力基础支撑,也从现代化成果中分享到较之以前更多的份额。

    上世纪80年代初,通过推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的“三农”发展“黄金期”中,农村生产力从旧的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解决了绝大多数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为全面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新世纪以来,新的“三农”发展“黄金期”有望让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让广大农村享有与城市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水平,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

    在新的“三农”发展“黄金期”,由于政策得当,措施到位,实现了粮食产量“八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八连快”。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14.1%,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7.9%,呈现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缩小的态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为1985年以来最高,连续两年快于城镇居民。同时,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比2009年提高92%,把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加大了扶贫力度。2012年,国家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将达122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68亿元。年底前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此背景下,城乡收入差距趋于缩小的态势有望继续延续。

    新的“三农”发展“黄金期”,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来源于中国共产党人始终高擎民族复兴旗帜、矢志推进现代化进程的坚定意志,来源于中央确立的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来源于通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来解决“三农”问题的路径选择,来源于以全面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良种和农机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等农业补贴为重要标志的多予少取放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源于各地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辛勤努力。新的“三农”发展“黄金期”由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显著效应,受到了广大农民由衷的欢迎。

    一体化发展背景中城乡工农关系调整的关键期

    近年来,我国能够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根基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在农业农村发展总体向好的背景中,不容忽视的是,虽然农村是改革的发源地,但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化,横向地比较,“三农”仍然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显著短板,一些阻碍“三农”长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进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正在凸显,一些阻断传统文明优秀成果传承和发扬的做法仍然存在。

    随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过程中,当前,我国城乡工农关系的调整在总体上进入了一个决定未来走向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期,城乡工农关系处在加速调整组合状态。城乡产业结构、社会结构、人口结构、就业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推动城乡工农关系、农业发展方式和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发生了重大调整。特别是在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69079万人,总人口比重达到51.27%。这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所产生的几千年来历史上所没有的,可以说最深刻的变化。中国数千年的朝代更迭,近代百年的风云激荡,都没有改变的一个基本事实:农业人口始终占多数。2011年,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这一看似细微的数字变化,已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在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欣慰振奋的同时,我们有必要深入分析、科学把握这一趋势的进一步发展演变。

    综合分析当前的“三农”发展形势,可以归纳出以下六大变化:一是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土地在减少。特别是城市郊区的好地大量被征占,即使土地不减少的地方,耕地质量总体也在下降。从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耕地总面积看,自2001年的19.14亿亩,到2008年的18.257亿亩(2009年至今的数据未公布),全国耕地保有量尽管仍在18亿亩红线之上,但仍呈减少趋势,且逼近18亿亩红线。“红线”还能守多久?已经成为必须警惕的重大疑问。

    二是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农村人口在减少。特别是农村高素质劳动力在减少。2011年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首次降到50%以下,为48.73%,农民工总量达2.53亿人(相当大的部分已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其中外出农民工1.59亿人,青壮年农业劳动力占农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不足50%。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三是随着搬迁扶贫、集中居住等政策的推行,一些地方自然村甚至行政村合并速度加快,农村村落在减少,农村学校显著减少。教育部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全国农村小学数为512993所,2009年为234157所,减少学校数合计278836所,总量减少了一半多。在村落合并过程和空心村的建设利用中如何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农民权益,保持好农村风貌和生态,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值得认真研究。

    四是随着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比重的稳步增加,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在减少,2009年首次跌破50%,2011年仅为46.2%。农民收入增长方式的显著变化,对进一步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五是随着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土地规模经营程度的提高,以种粮大户和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为市场主体的农村生产力新格局正在形成。根据农业部监测,近年来我国农村小规模生产经营的农户在减少,规模种养户迅速增加,2011年畜牧业规模养殖水平超过50%,全国已经建立超过52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重已达15.2%。这种变化体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必将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

    六是随着农村阶层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和农村人口流动常规化,农村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目前全国约5800万留守儿童、4000万留守老人、数千万留守妇女作为农民工的家属坚守在乡村,形成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社会管理面临新的课题。

    这六大变化,大都是自后稷教民稼穑以来我国五千年文明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新现象。其中,有很多是积极的变化,也有不少是明显的问题,甚至是棘手的挑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妥善因应。

    社会转型过程中“三农”发展的深化改革期

    当前,把握好城乡工农关系调整的关键期,清醒认识其中的新变化,努力让新的“黄金期”不断延续,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三农”发展再上新台阶,意义非比寻常。

    我国正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快速转型。农业农村由此发生深刻变化,各种要素由静态到动态、由封闭到开放、由单一到多元加速转变,社会结构发生着深刻变化。在最早从农村开始的改革实施30多年之后,“三农”事业再次来到了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推动新的发展的重要时期。 

    如何引导“三农”事业在良性的城乡互动中,既巩固好全局发展的基础又符合广大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从而推进现代化进程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是当前“三农”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

    推进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强化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基础。

    “谁有了粮食,谁就有了一切”,邓小平同志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这一农业思想,迄今仍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业基础相对薄弱、农业从业人口庞大、水土资源紧缺等都是长期存在的制约因素,将贯穿现代化进程的始终。

    虽然农业占GDP的比重在减少,2011年为10.1%,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丝毫不会减弱。当前,国内和国际主要农产品的供给形势较好,国家发展增速下调为7.5%对克服农业发展的要素制约十分有利,主要农产品价格涨势趋缓,“向前葱”等个别现象并不改变这一总体态势。但是,农业生产能力仍不稳固,供求关系仍然偏紧,农业现代化建设仍然明显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农业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加大、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升,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背景下,已成为整体现代化建设的瓶颈,稍有闪失就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对进一步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三农”发展的黄金期,这是我们必须应对好的挑战。

    在城乡工农关系调整的关键时期,在城乡土地、人力、资本等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趋势中,我们需要发挥好“看得见的手”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坚持重中之重不动摇,千方百计保持农业持续平稳发展;需要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尽快补齐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短板,努力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有效供给。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必须优先解决好的基础问题,应当成为新时期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重点。

    推进财政投资体制改革,促进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格局转变。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最大的发展差距仍然是城乡差距,最大的结构性问题仍然是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即促进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向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格局转变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应当成为国家财政投入的优先方向。

    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已经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并不会自然带来农村面貌的较快改变,如果处理不好,城乡差距还会扩大。同时还要看到,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即使今后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仍将有数亿人生活在农村,必须让他们也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新农村建设将是一个长期任务,必须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国城镇化水平在超过50%的同时,却伴随着世所罕见的大规模人口(农民工等)季节性迁徙,说明我们的城镇化结构还不够合理,水平还不够高,进入城镇的农民工绝大多数还只是有就业难安家,促进人口城镇化的措施还不到位。这一状况迫切需要得到完善和解决。

    当前,城乡发展的差距在基础设施方面特别明显,要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必须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改革,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破交通、能源、水务、环保各自为政的体系,实现统筹规划、统筹衔接,改革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调整财政资金投向重点,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网络。

    经过30年年均10%的增长后,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商品出口国,2011年国内生产总值47.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增长24.8%。这使国家已有实力在常规的“三农”投入之外,对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城市平均水平和解决社会转型期的农民工问题进行阶段性的大力投资。在加强国家对城乡社会转型期的阶段性投资的同时,还要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尤其是鼓励城市民间投资进入农村开发休闲农业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使城乡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不仅能促进农村的消费,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的质量,从长远看则有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扶持农业,关心农民的疾苦,关注农村的发展,促进公平分配基础上的可持续增长,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使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分享现代化、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收益,这不是一般性的善举和德政,而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战略选择,不仅是解决公平问题,也是解决长远的效率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当前,农村的常住人口主要是老人、妇女、孩子,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趋于老龄化。这表明,在总体上城乡生活严重失衡条件下,农村的人气和活力在下降。未来谁来种地?谁来发展农村?农业农村该怎样发展?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大力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要试点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改革。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应该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重点抓好农村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做好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试验、探索有条件允许城市居民到农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要进一步做好集体林权的产权明晰、承包到户的改革工作,加快草原承包改革步伐。要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要做好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的体制机制,认真总结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

    在推进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培养新型农民是事关农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重大工程。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不应该出现凋敝的村庄景象。农村应该有繁荣的社区,有年富力强的职业农民,有兴旺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产业链健全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尽快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回归农民的职业属性。

    推进乡村治理结构改革,保障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在当今农村,不同村庄的发展程度不同,不同农户经营项目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农民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要求平等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的意愿不断增强,希望更多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与决策的要求日趋强烈。农业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也对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乡村治理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深化农村改革,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完善乡村治理结构;更要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和创造,不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搞强迫命令。即使是为农民办好事,也要允许农民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不要追求整齐划一、一步到位,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到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切实维护和发展农民权益,要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权益要有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不仅要增加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更要重视维护农民在土地、财产、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益;不仅要让农民按自己意愿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而且要更加重视扩大村民自治范围,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不仅要给农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眼前实惠,更要考虑长远,注重从根本上为农民谋福利;不仅要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农民群众的创造力;不仅要维护在乡农民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切实维护和保护好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使他们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方面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改革,注重保护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社会主义农村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农村文化,是亿万农民群众的愿望和期盼,也是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关键举措。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过程当中,要更好地注重保护和发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因为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怎样保护历史传统、文化传统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们缺乏知识、缺乏远见,一些地方出现了很多不应该有的破坏、不应该有的损失,都令人很痛心,却是永远不能挽回的。广大农村有许多历史文化底蕴非常深厚的地方,在城乡一体化大规模的建设中,应很好地保护和发扬历史文化传统、文化遗产。我们建设这样的现代化、城乡一体化才能不割断历史,才能更加丰富多彩。

    世界上没有绝对单向进化的文明模式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中国自古以来的主要历史是农耕文明。西方工业文明是消耗世界资源的文明,中国的环境资源天赋注定无法承受这样一种发展模式。我国的农耕文明经受了数千年中华文明史的检验,培育了灿烂的文化,具有深厚的生命力;乡村寄托着无数中国人血浓于水的家乡情结,是几乎所有中国人的精神家园。要使中国乡村不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瓦解,就要在发展过程中,在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的同时,让农村仍然是农村,而不是变成城市或城市的附庸。目前,中国还有乡村,农民在学会自我管理自我经营的同时仍然保留着“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随”的乡土文化,因而还有着天人合一的生存模式,还有着建立从民居到养生到乡土文化产业、到乡村社会自治的生态系统的可能。由于城乡生活的严重失衡而使农民没有心力去耕种田园的局面,仍然有可能得以根本扭转。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要用行动昭告世界,中国绝不靠牺牲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增长,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深信,这条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一定会为中国“三农”发展开创一个富裕文明的新局面,为亿万农民创造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http://farm.00-net.com/news/3n/2012-04-19/182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