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阮蓓
农村土地确权是推进城乡统筹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建立健全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的基础性环节。2003年拉开城乡一体化大幕、2007年获批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四川成都市,2008年以来,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开展了以农村承包土地实测确权颁证为主要内容的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历经3年,目前全市确权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2745个村(涉农社区)、35857个组、212万余户、569.6万宗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其中,完成承包经营权颁证180多万户,颁证率达99.5%,实现土地、台账、证书、合同、耕保基金一一对应、账(证)实相符“五个一致”,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真实地摸清了农村的“家底”。
在先行先试的过程中,成都从什么环节下手突破,找到具有“普适”性的做法?又有着怎样的探索和创新?近日,记者深入成都6个区(市)县乡间田头,进行了一番实地采访调查。
让民做主确“实权”
2008年1月,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拉开序幕,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目标,核心是实现“还权赋能”。
处于成都二圈层的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是全市启动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首批试点村之一。“全村有耕地5000余亩,人均8分地,地块细碎。尽管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土地不能调整,但实际上,地年年都在调。”村支书唐朝阳告诉记者,由于人口增减等原因,每年的9月30日都要开始调整土地,“土地不稳定,业主不想来,村民也不敢出去打工挣钱。”
“既然中央提出,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我们的权证为什么不能体现呢?”唐朝阳说,瓦窑村从2009年5月初开始,在村民自治基础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长久不变”进行大胆尝试。一是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以“不再调整承包经营权”来体现“长久不变”。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的收益分配办法。
“这个过程非常艰辛。”他向记者历数扑面而来的各种疑问: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和成员怎么界定?村里经过这么多次调地,二轮承包台账与实际面积不符合怎么办?没有承包地的人甚至肚子里的孩子,要不要先分地?承包是以亩产量为基础分配,而土地流转和征地则是按面积,甚至跟土地区位还有关系,如何平衡每户的利益,同时又与现有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相协调?
这些曾让唐朝阳“两天两夜没睡觉”的难题,却被村民议事会上的“草根智慧”所破解。“村里有权威的人被推选出来,组成议事会。”唐朝阳说,当时召开村民大会,激烈地讨论了三天三夜。
议事员王永远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在承包地上进行调整,把土地面积调平,如果因果树等补偿原因造成进田农户不能进田的,由进田农户和去田农户协商流转,协商不成的,由议事会调解;但征地补偿、流转收益及国家按土地面积对农民发放的各种政策性补贴,则由确权到户的农户享受。换言之,以后国家征用土地,占用到哪个的,补(赔)偿收益就归哪个,不再平均分配,也不再调整土地。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以2009年6月30日为界封户。在清理集体资产后,按人头划分股权,凡集体成员,一人一股,可以继承,内部可相互买卖。对于未出生的人口,大家一致同意“怀胎七个月以上”就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形成决议后,获得全社社员认同并按手印通过。
“这些时间节点的确定,都是由村民会议共同决定的。让老百姓充分实现了自己做主,使其合法权益在政策层面得到了充分保障。”双流县农发局党组副书记徐尚成说,瓦窑村议定的“长久不变”,是回到承包前的起点平等,并使其固化。村里土地全部实测,承包权固化到户。
在瓦窑村,除了分到户的土地外,还有道路、沟渠、堰塘、林地之类的集体土地也按组划分,并且量化到人,1人1股,每人领到了股权证。
“先调地、后确权、再固化”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瓦窑村半年内便完成了全村的土地确权颁证。“瓦窑模式”顿时成为各地实践产改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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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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