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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先争优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目前,全国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50万家,这些组织不仅仅是一个个经济性组织,更是有广阔前景的社会性组织,在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专业合作社的功能必将从经济领域逐步扩展到社会领域。农村基层党组织承担了扩展执政资源、巩固执政基础的重任,有必要凭借自己手中拥有的优势资源,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社会组织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让各类农村社会组织成为提高农民政治认同、促进发展经济、重建精神家园、构建和谐社会的载体。鼓励党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的交叉,鼓励党员干部通过创办合作社带领群众致富。在合作社中发展党员,既符合党的组织原则,又可避免有限的农村精英分散,实现农村经济政治建设的统一。

    目前,全国外出农民工达到1.6亿左右,其中流动党员350多万名。保证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迫切需要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要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共管”制度,通过摸底排查、牵线搭桥、组织活动,让“口袋”党员、“隐形”党员“亮”出身份;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让流动党员“安家”,保证党员不管流动到哪里,都能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发挥党员作用。强化各项服务措施,建设党员信息库和党员服务中心,让流动党员“安心”。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既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特点,又要紧扣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次创先争优活动,重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我们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和内容,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完成本单位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确定争创主题,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积极性,防止形式主义。

    切实搞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要建立“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三级联述”,要求市(地、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上一级党委进行专项述职。“三级联评”,要求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三级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市(地、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有好的制度和办法。“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三有一化”、“承诺践诺评诺”等,都是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办法。要结合不同村组织的实际情况,抓好这些制度办法的落实,使之全覆盖、起作用、见实效。好办法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要鼓励每个支部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创造有效管用、群众欢迎的新办法,使每个支部都能建立一项创先争优的长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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