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禁牧和草畜平衡规定的行为。以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省区为重点,组织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省区查处违反禁牧规定和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的情况,努力扭转这两类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局面,确保草原补奖政策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作,加大对开垦草原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草原司法解释出台为契机,组织重点省区进一步加大对开垦草原、非法使用草原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对涉嫌犯罪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查处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增强对草原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
(四)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加快推进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总结交流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经验,推动各地依法规范开展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工作有序开展。
(五)深化宣传,努力营造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创新草原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对象,提高宣传效果。强化对基层党政领导的宣传,积极争取对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深化对牧民群众的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牧民群众依法保护和利用草原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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